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吴良艺 通讯员 胡弓 实习生 梁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更快更好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2024年全市法院执结案件16263件,执行到位金额12.09亿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有新招 交叉执行形成更强合力

2018年9月,韦某与某旅行社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韦某以330万元价格从旅行社购买该社所有的土地性质为旅游用地的土地。2019年5月,该地块取得不动产证,登记用途为旅游用地。

韦某在办理报价手续时,案涉土地被政府批复认定土地用途为公共绿地,且不动产权证确认为无效。韦某经过多次沟通无果,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2023年9月,贺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支持韦某的诉讼请求,并于10月进入执行程序。

“由于旅行社经营受影响,短期内无法筹集资金,实在难以支付。”旅行社负责人向法院反映。经昭平县法院执行局不懈努力,执行到位金额80万余元,还有将近250万元执行款没有拿回来,案件陷入僵局。

2024年4月,贺州中院强化交叉执行,将该案作为督促执行案件,与昭平县法院协同执行,在积极协调被执行人、案外人加速筹资、融资的同时,启动案涉土地拍卖程序,2024年7月,在拍卖公告期内,被执行人、案外人完成筹资融资,案件得以妥善执行完毕。

交叉执行是强化执行内部监督制约的重要举措,是化解执行积案难案的重要机制,有助于推动解决执行难题。2024年,全市法院交叉执行619件,执行到位金额1.36亿元,攻克了一批要案和“骨头案”。

出实招 府院联动促进多方共赢

在申请执行人广西某担保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某置业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执行案中,经查,广西某置业有限公司在贺州市有一宗面积100亩评估价值3.34亿元的商业用地。

发现可执行财产,执行法官立即开展执行。由于案涉土地评估价值较高且土地上存在多处违法占用的农民工活动板房、商铺、种植林木,经过一拍、二拍,均无人竞拍,一时工作难以推进。

贺州中院一方面强化府院联动,通过市政府招商渠道引进优质意向购买人,并与税务、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加强联动,消除意向购买人的土地过户等顾虑。一方面,组织法官多次上门释法说理,活动板房、商铺等所有人全部主动清退,障碍得到有效清除。

市政府引进意向购买人后,贺州中院再次启动拍卖程序,2024年8月23日,该土地竞买成功。案涉土地快速处置,偿还各方债权人债权1亿多元。

来硬招 突出强制实现惩教结合

2024年12月5日,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被告人邓某某因与他人存在多起借贷纠纷,被他人分别起诉至八步区法院。八步区法院分别作出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邓某某未履行上述生效调解书、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上述案件申请执行人分别向八步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八步区法院分别向邓某某发出执行文书,后邓某某未履行。

2022年12月19日,被告人邓某某与黄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黄某某一次性向邓某某支付80573元。邓某某收到钱款后,未向申请执行人履行生效调解书、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而擅自将其用于其他用途,致使法院生效判决书无法执行。

“被告人邓某某在明知自己有多起民事债务尚未履行的情况下,收取他人偿还的钱款后未用于清偿生效判决、调解确定的债务,必须予以严惩。”主办法官说。在法院审理期间,邓某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履行部分执行款80573元。

八步区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被告人邓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贺州法院充分运用执行强制措施,加大信用惩戒力度,组织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工作,有力震慑被执行人,切实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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