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临淄区法院执行局联合公安、镇(街道)办、医院等多个部门对一处拒不恢复原状的违法建筑实施了强制拆除行动,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10日,原告某村委与被告孙某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孙某于2022年6月10日前将承包的位于某村排水沟东侧的土地恢复原貌,并交还原告。被告到期未按照调解书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恢复原状,未履行生效裁判规定的义务,原告向临淄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准备



因案件较为复杂,且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临淄区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张贴公告及对被执行人进行释法明理等工作,但被执行人依旧态度强硬、拒不执行。



为保证强制执行行动顺利进行,执行干警经过深入研判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协调公安部门调配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协调医疗部门出动救护车一辆,协调乡镇政府及村委工作人员到场协助执行。公告期满,临淄区法院执行局第一时间启动强制拆除执行行动。

现场直击





早上8:30分,临淄区法院执行局出动干警17人、警车4辆,公安、镇(街道)办、医院、村委等相关人员准时到达执行现场。强制拆除行动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文明执法,确保了强制拆除工作顺利进行。经过三个半小时的强制拆除及运输工作,涉案地上建筑物全部拆除完毕,土地恢复了原状,强制拆除执行行动圆满结束。

来源: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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