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灌阳法院综合审判庭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联合政府合力解决了一起撤销行政复议决定的案件,行政相对人现场申请撤回行政诉讼,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某村村委会多年来没有进行村务公开,村民曾多次要求村务公开,但村委会拒绝公开。故原告向镇政府提出申请,请求镇政府监督村委会进行村务公开,镇政府对该申请作出了相应的答复。原告认为镇政府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向被告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请求县政府责令镇政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复议期间,该村委会公开了村务信息,故县政府以镇政府已经履行法定监督义务为由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驳回了原告的行政复议请求。但原告认为村委会仅公布了部分村务信息,原告不服该决定遂于2025年1月向灌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行政复议决定。
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在了解核实真实情况后,2025年3月12与政府一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召集原告及代理律师共同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共识。随后,承办法官陪同原告到镇政府查阅村务信息,原告当场申请撤回了行政诉讼。至此,困扰当事人的难题得到了解决,一起撤销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件最终得到了实质性化解。
下一步,灌阳法院将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夯实府院联动、同频共振化解行政争议新格局,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着力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灌阳法院
图文:刘丽花
审核:王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