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学伟

在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英雄人民法庭办公室,法官助理与牛庭长相对而坐,窗外春风簌簌。

“牛庭长,最近有一个您审理的文玩案子挺典型,原告花费近万元买文玩,最后却输了官司?”

“是啊,原告在网络平台个人卖家手中买了蓝珀手串、墨翠圆珠,后来自行送检发现材质不符,起诉卖家‘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送检材料在手,怎么会输?”

“问题就在‘证据’二字。文玩隔了几个月甚至两年才送检,无法确认送检文物与真伪。开庭时,被告反问原告谁能证明这珠子还是他当初卖的那颗?”

“文玩不是有证书吗?”

“证书是被告代购时给的,但原告收货时没拍开箱视频,也没当场复检。被告表示原告后来换了三四次货,谁知道调包没有?”

“就像买古董,离了柜台,真假难辨?”

“正是!法律讲究‘高度盖然性’,原告证据链断了——珠子是不是原物?检验时有没有被替换?全成了疑点。”

“所以这案子,其实是输在没留证据?”

“判决书里写着文玩交易特殊,须即时验货固化证据。原告买墨翠时隔三个月才送检,南红珠更是两年后才质疑。被告也当庭表示文玩行规‘买定离手’,他早默认东西没问题了!”

“那代购算不算买卖关系?被告咬定是‘帮忙’。”

“法律上,‘好意施惠’和‘买卖合同’天差地别。被告出示了代购时的聊天记录,帮原告比价、发商品图、转账记录全公开,看起来确实像朋友帮忙跑腿。原告却连一句‘我要买’的明确对话都没截屏。”

“同时,也要提醒消费者们几点:第一,留证要像喝茶品香,一泡茶从烫壶到出汤,步步讲究。收货时也该拍视频,拆快递、验货、对证书编号,全程记录。第二,代购别靠‘人情账’。就如这茶馆明码标价,代购必须写清‘是买卖还是帮忙’,转账备注商品信息,聊天记录不要删除。第三,维权忌‘文玩心态’。总想着‘盘久了或许更值钱’,可法律不认‘包浆’认时效。发现问题立刻送检,别等商家搬出‘行业规矩’压人。”

“牛庭长,我最后想问,这类案子调解时,您会劝消费者‘认栽’吗?”

“不,我会说今日你为一块玉忍气吞声,明日就有人为一只瓷瓶倾家荡产。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更痛恨假货横行。下次,请带着证据来。”

初审:李学伟

复审:付新宇

终审: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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