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43期】

近日,汝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刑事审判庭联动协作,仅用八天便高效执结一起标的额近八十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案,充分体现了审执联动的显著成效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

01

一场交通事故:既需要民事赔偿,又引发肇事犯罪

2023年3月,范某驾驶电动车与行人邓某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邓某五级伤残。经法院一审和二审审理,判决范某及其丈夫朱某共同赔偿邓某约80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范某和朱某未履行赔偿义务,邓某遂向汝城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范某因本次交通事故导致邓某重伤二级,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经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正由汝城县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


02

联动化解矛盾:既体现执行速度,也彰显司法温情

因案情复杂,双方矛盾激烈,汝城县法院执行法官与刑事法官迅速启动审执联动机制。一方面,刑事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强调民事赔偿和受害人谅解对其刑事案件量刑的重要影响。另一方面,执行法官深入了解了被执行人家庭经济状况,了解到被执行人家庭负担比较重,前期赔付的款项都是凑借而来,无力再承受巨额赔偿金额,随后,执行法官耐心地向受害人家属及其代理人做好沟通解释,从情感上对双方进行情绪疏导,还建议受害人考虑本案实际情况予以谅解范某的行为,并建议其继续通过工伤等途径寻求其它损失救济。


最终在执行法官和刑事法官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受害人同意接受范某一次性支付16万元的赔偿方案,被执行人家属当场代为履行了全部赔偿。朱某对范某的行为表示谅解,并向范某出具了刑事谅解书。领取款项的第二天,受害人家属及其代理人专程赶到汝城县法院向执行法官赠送锦旗表示感谢。至此,该案从执行立案到结案,仅用八天时间,便成功化解了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充分体现了审执联动机制在提升司法效率、实质化解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汝城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执行工作全过程,并注重从源头上化解纠纷,追求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司法效果,为社会和谐稳定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供 稿」卢 荣

「编 辑」谭 娟

「一 审」唐盼霞

「二 审」胡敏刚

「三 审」张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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