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学区房受到不少家长的追捧。不过,有位家长买了学区房,却被恶意占用了学位名额,导致孩子无法入学,家长一气之下起诉到了法院。近日,松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9年7月,张先生夫妇购买了一套松江区的学区房,同年9月完成了房屋过户手续,双方约定上家胡先生一家需在房屋过户后200天内迁出户口,逾期要支付违约金。


然而,到了2023年,张先生夫妇却发现,胡先生一家非但没有将户口迁出,还在2021年把学区房的学位名额用掉了。

松江区人民法院法官聂文翊告诉记者,这个学区房的招生政策是,一户只能使用一个名额,并且使用后三年内不能再使用,张先生家的孩子要在2024年入学,直接受到了影响。


费尽心思买了学区房却用不了学位名额,张先生夫妇于是起诉到法院,要求胡先生夫妇赔偿逾期未迁出户口的违约金30万元。

对此,被告胡先生夫妇抗辩称,这期间家庭发生了诸多变故,忽略了履行合同。“家长长辈相继生病去世,夫妻二人疲于奔波操劳,忘记了迁户。”被告方在法庭上说。

被告还表示,他们虽然延期迁户,但并不影响原告迁入,在被告没有迁出房屋时,原告已经迁入户口了,因此,并没有给原告带来实际损失。此外,原告也没有积极提醒他们办理迁户手续,可以视为默许延期迁户。


被告方说,“如果按照合同约定,违约每天要赔1800元,期间原被告保持沟通、友好交往,原告明知道我们违约了,都不提醒一下,这背后是不是让人细思极恐啊!”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迁出户口长达三年半之久,违反了合同中关于户口迁移的约定,因此,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聂文翊法官解释道,被告在房屋过户两年后,还占用了涉案房屋的学位名额,这样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违约故意和主观恶意。学区房的核心交易价值在于学位利益的实现,被告的违约行为直接导致原告的子女无法正常办理入学手续,因此,对于被告提出的没有给原告造成实际损失的抗辩,法院不予采信。

考虑到经过种种努力,原告张先生家的孩子还是进入了所在学区的学校就读,最终,法院酌定被告胡先生夫妇支付违约金7万元。

看看新闻记者: 潘文婷

编辑: 俞欣怡

视频编辑: 潘文婷

责编: 金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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