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承载着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与历史记忆。然而,总有不法分子为谋取私利,妄图对珍贵的古墓葬伸出黑手。
近日,商丘市永城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盗掘古墓葬案件。
基本案情
2024年9月至10月初,被告人朱某、黄某与李某、崔某等10人,经事前预谋,意图盗掘古墓葬牟利。随后,该团伙趁夜间人少之际,携带作案工具,多次前往永城市某地,采用挖洞方式实施盗掘行为。
10月3日晚,该团伙再次作案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场勘察得知,盗洞深2.5米,直径0.8米。经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鉴定评估,被盗墓葬是一处东汉时期等级较高的墓群。被盗对象为该墓群的组成部分,也是一座等级较高的东汉墓葬,具有较重要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盗掘行为破坏了该墓葬结构,使该墓的历史价值受到轻微的破坏。因此,公诉机关将该团伙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理判决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某、黄某伙同他人参与盗掘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诉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朱某、黄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朱某、黄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黄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黄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具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公诉机关建议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朱某刑期,均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均适当,予以采纳。
依法判决:
一、被告人黄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二、被告人朱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其余人等另案处理。
法官说法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盗墓罪属于行为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只要行为人实施了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无论是否实际盗得文物,抑或盗窃文物价值大小,均已构成犯罪。
这起案件的依法审结,是司法利剑对文物犯罪的有力震慑,鲜明传递出法律对这类违法行径 “零容忍” 的坚定立场,也给所有心怀不轨、妄图通过非法手段觊觎文物获利的人敲响了一记振聋发聩的警钟。
古墓葬,均属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破坏。文物和文化遗产是国家历史文化的记忆,也是传承民族文化基因、延续民族文脉不可替代的载体。物质文化遗产极其珍贵又十分脆弱,具有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特殊性,一旦被破坏就无法追回,损失无可弥补。
保护文物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抵制文物犯罪,让这些承载着千年文明的历史遗存得以完整地传承下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来源:永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