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7 月 17 日,随着一声宣告,张扣扣的生命画上了句号。这个名字,在那几年间,如同一颗投入舆论之湖的巨石,激起千层浪。



他的案件,从发生的那一刻起,就备受瞩目,牵扯着无数人的心弦,引发了全社会关于法理与情理、复仇与正义的激烈讨论。

而在这喧嚣背后,他的辩护律师邓学平的发声,更是如同一束独特的光,试图穿透重重迷雾,让人们看到案件更为真实且复杂的一面:“判处张扣扣死刑可以,但不要对他污名化,污名化是对张扣扣最大的不尊重。”

这声音,带着对当事人的尊重,也带着对案件公正解读的执着。



1996 年的那场邻里纷争

时光倒回 1996 年 8 月 27 日,对于年少的张扣扣来说,那是一个天塌地陷的日子。在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一场邻里纠纷如同恶魔般降临。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与王家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冲突中,汪秀萍朝王富军吐了口水,这本是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举动,却如同点燃了火药桶的火星,瞬间引发了更大的争吵与撕打。混乱之中,17 岁的王正军捡起一根木棒,朝着汪秀萍的头部猛击下去。这一击,击碎了张扣扣原本平静的生活,汪秀萍重伤后死亡。

当时,由于王正军未满 18 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再加上认定汪秀萍在引发本案起因上有一定的过错行为,法院最终对王正军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 7 年,并要求赔偿张扣扣父亲张福如经济损失 9639.3 元。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张扣扣一家难以接受。张扣扣的父亲曾表示,在他的认知里,是王富军拿着棍子朝汪秀萍头部猛击导致其死亡,而法院最终认定的却是王家老三王正军,这成为了张家心中一根难以拔除的刺。

从那时起,年幼的张扣扣心中便埋下了仇恨的种子。母亲的离世,家庭的破碎,让他的世界从此改变。原本应在父母呵护下茁壮成长的少年,不得不跟随父亲艰难生活。

父亲为了养育他,未曾再婚,家庭的贫困与生活的重担,让张扣扣的成长之路布满荆棘。而那根仇恨的种子,在岁月的风雨中,虽被深埋,却从未停止生长。



张扣扣的成长轨迹

在母亲离世后的日子里,张扣扣开始了他充满坎坷的成长之路。1999 年 7 月,张扣扣初中毕业。仅仅半年后,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他便前往新疆打工。那时的他,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却不得不提前踏入社会,去面对生活的艰辛。

在新疆的一年里,他经历了怎样的酸甜苦辣,或许只有他自己知道。但可以想象,一个未成年人在陌生的环境中,靠着自己稚嫩的双手去打拼,其中的艰难超乎常人想象。

2001 年,张扣扣应征入伍,在新疆某武警部队服役。部队的生活,或许曾给他带来过短暂的慰藉与希望。在军队这个大熔炉里,他接受训练,学习纪律,培养了坚韧的意志。然而,两年后复员回家,等待他的依旧是生活的困境。

没有稳定的工作,没有殷实的家庭背景,他只能四处漂泊,寻找生存的机会。此后几年,他曾辗转广东、浙江绍兴、杭州等地打工。在这些繁华的城市里,他如同一片渺小的浮萍,在生活的洪流中随波逐流。



更为不幸的是,张扣扣在打工期间还多次遭遇挫折。2014 年,他满怀希望地找工作、学挖掘机,却不幸被骗。甚至,他还多次被骗入传销组织,身心遭受了极大的伤害。每一次的挫折,都如同重锤,击打着他脆弱的心灵。

2017 年,他作为劳务输出前往阿根廷工作了 3 个月。在异国他乡,他同样没有感受到生活的眷顾。他曾见过一个越南人,白天被人欺负,晚上等别人睡觉后,一个人杀了好几个人报仇。

这个场景,或许在他心中引起了强烈的共鸣,也让他心中那根仇恨的弦绷得更紧。年底,他回到老家新集镇,从此再也没有外出。此时的他,心中的仇恨在多年的压抑与生活的不如意中,已经如同即将喷发的火山,一触即发。



2018 年除夕的悲剧爆发

2018 年春节前夕,张扣扣偶然发现王正军回村过年。这个消息,如同点燃了他心中那座火山的导火索。多年来压抑在心底的仇恨,瞬间如汹涌的潮水般涌上心头。他决定展开复仇,为母亲讨回 “公道”。

于是,他开始精心准备作案工具,单刃刀、汽油燃烧瓶、玩具手枪、帽子、口罩等,一样一样地备齐。同时,他暗中观察王正军和其家人的行踪,寻找着最佳的作案机会。

2018 年 2 月 15 日,这个本应是阖家团圆、充满喜庆氛围的除夕,却成为了一场人间悲剧的开场。中午 12 点,王校军、王正军二人与亲戚上山祭祖返回,当他们走到村委会门前时,守候在此的张扣扣蒙面持尖刀突然出现。

他毫不犹豫地朝王正军颈部猛割一下,随后又连续捅刺其胸腹部等处数刀。王正军受伤后试图逃跑,张扣扣紧追不舍,追上后又朝其胸腹部等处连续捅刺数刀。此时的张扣扣,仿佛被仇恨蒙蔽了双眼,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复仇。



解决了王正军后,张扣扣并未就此罢手。他闯入王自新家,持刀捅刺王自新胸腹部、颈部数刀,致王自新死亡。之后,为了宣泄心中的愤怒,他使用自制燃烧瓶点燃王校军家用轿车,致车辆后部烧毁。

做完这一切后,张扣扣逃离了现场。两天后,在警方全力追捕的压力下,或许也是出于内心的某种解脱,张扣扣到汉中市公安局南郑分局新集派出所投案自首。

这起案件,瞬间在当地乃至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在震惊之余,也开始纷纷议论。

一些人认为张扣扣是 “为母复仇”,对其表示同情,甚至指责法院的判决不公;

而另一些人则认为,在现代法治社会,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杀人就是违法犯罪,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两种观点针锋相对,在舆论场上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审判之路

2019 年 1 月 8 日,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张扣扣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一案。法院认为,张扣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后故意焚烧他人车辆,造成财物损失数额巨大,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在法庭上,法官们面临着一个艰难的抉择:法理与情理的冲突。张扣扣的行为,无疑触犯了法律的红线,手段残忍,后果严重,按照法律规定,理应受到严惩。

然而,他的犯罪动机是为母复仇,这一情节又让人们不得不考虑到情理的因素。

法院最终认为,张扣扣蓄谋报复杀人,选择除夕之日,当众行凶,犯罪动机卑劣,杀人犯意坚决,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虽事出有因,且有自首情节,但依法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故依法作出判决,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张扣扣当庭表示上诉。他的辩护律师邓学平,在整个审判过程中,始终为他据理力争。邓学平认为,张扣扣的犯罪动机不应被忽视,他是长期受到母亲离世的影响以及生活不如意的双重打击,才走上了这条不归路。

他在文中提到,张扣扣不喝酒、不吸烟、不赌博,几乎没有不良嗜好。在看守所时,一个管教对他比较友善,他便心存感激,还真诚地想要把管教介绍给律师认识。二审谈到 23 年前的案件时,张扣扣当庭感伤落泪。

在最后陈述阶段,他特意感谢律师不远千里过来为他辩护。从这些细节可以看出,张扣扣并非是一个天生的恶人,如果不是这件事,他对这个社会完全是一个无害的人。

2019 年 4 月 11 日,陕西省高级法院就张扣扣案二审进行开庭审理。庭审中,检察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张扣扣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一审判决量刑适当。

同时指出,张扣扣所谓的 “报仇” 是其宣泄对个人现状不满情绪的借口,其在工作、生活长期不如意的巨大压力下心理逐渐失衡,才是产生杀人动机的根本原因。

最终,二审庭审历时 8 小时,法庭采纳了出庭检察员的意见,依法当庭宣判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9 年 7 月 17 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张扣扣被执行死刑。至此,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画上了一个句号,但关于它的讨论,却从未停止。



辩护律师发声

就在高院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死刑的第二天,张扣扣的辩护律师邓学平在其个人公众号发文,再次强调:“判处张扣扣死刑可以,但不要对他污名化。”

他指出,和一审一样,二审时有关方面继续刻意淡化甚至否认张扣扣的犯罪动机是为母复仇,试图将这个案子与 23 年前的案子进行切割,似乎把张扣扣刻意塑造成一个金钱至上、价值观扭曲、泄愤杀人的形象,就可以让判决获得更多支持。但事实并非如此。

邓学平介绍了多个细节来证明张扣扣并非如某些人所描述的那般。张扣扣虽然背负了三条人命,但在作案过程中,面对一些女性,他并没有实施任何伤害。这说明他的行为并非完全丧失理智,而是有着自己内心的 “准则”。

他对看守所中对他友善的管教心存感激,这也表明他并非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在邓学平看来,张扣扣非常在意这个世界对他的看法,他委托律师一定要帮他澄清这一点。

在现代法治社会,为母复仇不被法律所认可,这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必然要求。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民间,为母复仇的情节仍然具有相当的民意基础。



在法理和情理的激烈冲突中,司法权威应当重视公众的参与权利,不可将社情民意粗暴地斥之为 “不明真相”。司法的公正,不仅体现在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上,更体现在对每一个案件背后复杂人性和社会因素的充分考量上。

张扣扣案,是一个悲剧。它让我们看到了仇恨的可怕,也让我们看到了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当我们面对这样的案件时,不应仅仅关注判决的结果,更应深入思考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同时,我们也应当尊重每一个案件当事人的尊严,莫让污名掩盖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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