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国民党军有诸多派系,除了中央军外还有很多支地方军;而在中央军里,也有嫡系旁系之分,光是大的派系就有陈诚的“土木系”,胡宗南系、汤恩伯系等。

以胡宗南系为例,其实在全面抗战前还只有第1军系统,在抗战中则迅速扩充,发展出了几十万大军。

而且因为胡部基本都在西北的缘故,它的实力是比较完整的。

抗战胜利后,胡宗南部的主力虽然还在西北,但派系的影响范围则不止;有的部队被列入美械单位抽走,在东北、华东战场参战;胡部还派兵到山西、中原战场参战。

而在华北方面,胡宗南则派出了第34集团军,也挤占了位置。

这个第34集团军下辖两个军,分别是第3军和第16军。

其中第3军进入华北后,则控制了石家庄,并以接收的日械武器(主要是枪械)装备自己,实力反倒扩充了不少。

但因为该军所处的位置位于我华北根据地的腹心地带,所以到华北野战部队的战力提上来后,这个第3军就成了最先被歼灭的单位。

先是该军军部和第7师在1947年10月的清风店之役中被歼,留守石家庄的第32师及保安团队在11月亦被歼灭。

石家庄的解放既是我军第一次对国民党军据守的重要城市实施的大规模城市攻坚战,也彻底将晋察冀根据地和晋冀鲁豫根据地连成一片,具有重大意义。

而有意思的是第3军在被歼灭前夕,曾有关于本部装备实力数的统计,我们可借此了解其当时的武器配备情况。

首先,第3军军部直属有一个野炮营,若按编制计应当是12门炮。

不过当时第3军野炮营只有9门炮,且据其上报称,这些火炮中还不光是纯野炮,包含了3门之前苏联援助的115毫米榴弹炮,因为这种炮的弹药极为缺乏,几乎等于废炮,所以请求补充6门新的野炮,以补全建制。

而按照编制计,第3军还应当有两个山炮营,计24门山炮;这里所指的是其下属的两个步兵师,应当各有师属山炮营一个。

不过第3军当时实有的山炮为10门,应当是只编装了一个师属山炮营,而且还略不满编。



在迫击炮方面,配有82毫米迫击炮和60毫米迫击炮两种。

82毫米迫击炮的实际装备数量为64门,但据其自己称有7门已经不能使用,所以实际能用的82毫米迫击炮为57门。

按照第3军所辖2师6团18营计,平均每个步兵营能有至少3门82毫米迫击炮用,这个装备水平其实还可以。

而60毫米迫击炮理论上是配备到连的,不过第3军实际装备了55门炮,平均每个连只有1门炮,相较于当时其他的中央军来说,这种炮的装备量显然不算多。

但需要注意的是,第3军在石家庄接收了不少日军的掷弹筒,总计达370具,平均每个步兵连可达6具以上。

参照后来清风店、石家庄战役的掷弹筒缴获,第3军至少装备了其中的半数以上,即每个步兵连至少有3具,所以六零炮的缺位,是让掷弹筒给顶上去了。

在轻重机枪方面,第3军装备有马克沁重机枪116挺,平均每个营属机枪连至少有6挺。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第3军在石家庄收缴日式重机枪107挺,这个不在当时的上报实力数内。

在轻机枪方面,第3军装备有捷克式轻机枪623挺,足够每个步兵连配备9挺,而且还有富余配备到其他需要的分队中。

同轻机枪的情况一样,第3军也收缴有379挺日式轻机枪,所以它的可用装备其实要更多。

这些机枪有一部分是下发到了收编的保安团队里,还有一部分作为库存武器备用。

在枪械方面,第3军本身有七九步枪6707支,装备到6个步兵团以及其他分队的步枪兵中基本也够用。

但该军在石家庄其实还收缴有将近10000支日造步骑枪,这些枪械是自己换装用,还是下放给保安团队用不得而知,但它的确归第3军自己调用。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第3军虽然没有收缴到日军的火炮(当时火炮主要是第11战区收缴),但得到了一批日式坦克和铁甲列车,这些重武器也就自己留用了。



所以在石家庄战役后的缴获里,是有坦克和铁甲列车的;因为当时国民党军的坦克通常都是单独编列,而第3军的这种情况倒是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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