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是依法从普通公民中选任,参与法院审判活动的非职业法官。其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人民陪审员法》(2018年实施):明确陪审员的选任、职责和权利。《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范围和程序。任期5年,一般不得连任。

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基本条件为:年满2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品行良好、公道正派,无犯罪记录或严重失信行为。排除情形主要有,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公检法司在职人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者不得担任;因健康或职业原因无法履行职务的人员(如长期驻外、重度残疾)。



人民陪审员的待遇

经济补助: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100-300元/天;一般地区:50-150元/天。贫困地区:30-80元/天。

出庭补助:按实际参与案件的天数计算,标准因地而异,通常为:交通/餐补:部分法院额外报销交通费或提供工作餐。

社会保障:陪审员不属于法院编制人员,不享受公务员待遇或社保。部分省份试点为陪审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江苏、广东)。

其他权益:原单位不得因陪审工作扣减工资或福利。法院对陪审员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提供必要保护。

人民陪审员的待遇补贴因地区而异,通常包括交通补助费、培训费、资料费和无固定收入人民陪审员的生活补助费等。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是一些地区的具体补贴

标准示例

青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民陪审员每月补贴3000元,包含单位为

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其他人民陪审员每月补贴2600元,包含单位为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

驻院人民陪审员按月给予办案补贴,并根据案件陪审情况给予适当的办案浮动补贴。

东莞:人民陪审员每月补贴1800元。月度考评奖金在500元至1000元之间。

南京:人民陪审员每月补贴800至1000元。人民法院提供交通和就餐等费用补助。

丹棱县:目前没有具体的补贴标准信息,但通常会根据当地情况制定合理的补贴政策。

如需了解更多地区的具体补贴标准,建议查阅当地人民法院或政府官方网站的相关公告。

存在的问题

“陪而不审”现象:部分陪审员因法律知识不足,过度依赖法官意见,沦为“橡皮图章”。

待遇偏低:经济补助难以弥补误工损失,尤其对私营企业主或自由职业者吸引力不足。

法律专业知识不足:部分地区陪审员仅接受短期法律培训,难以胜任复杂案件审理。

网友从业评价

:本人是陪审员,没有工资也没有什么编制,陪审一个案子也就给50元的补助,交通费都是自理,至于内定大家应该都心里有数,必要的考察还是需要,总不能什么人都能参与案件审理。再聊一下程序设置问题,由法院提名人员,人大通过,审案需抽取陪审人员由法院抽取指定,陪审员的管理由法院负责。

虽然国家政府大力推行改革也出台人民陪审员法,但在陪审员的使用程序和管理都由法院负责这点设置就不合理了,应该独立设置,抽选与管理应由司法局负责,避免法院干预陪审员的工作。陪审员在中国有多年了,什么情况大家都知道的,其原因值得深究和改革,大众需共同努力才能建设好司法制度。

:经人介绍,朋友当了某法院的群众陪审员,期限是5年。以前只是管参与活动当天的餐饮,但现在,如果调解成功一件案子,可获补助200元。没调解成功,但约了当事人或做了相应工作,也有一些补助。

她说参与这项工作,不但能见识世界百态,(我们以前都是教师,生活相对单纯),还能和年轻人和社会现实多接触(我们都是退休在家的老人,生活相对封闭),而且她还发现自己有这方面的天赋,调解成功了不少当事人达成协议,避免了上法庭让法官宣判,既浪费公共资源,也容易让一方不服,可能会有什么后患。

我们都觉得做这工作挺不错的,一举数得,充实了生活,增加了见识,对社会和谐做出了贡献,还获得了一定报酬,在单位吃饭,不但免费,伙食也很不错,还不用自己在家费劲做饭了。

注:以上内容综合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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