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法院报消息
原标题:一封特别的家书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 任韵霖
“我在这里一切都好,你不要担心我。”
“法官特意来看我,我让她帮忙给你写了这封信。”
“这段时间辛苦你在家把孩子带好。庄稼不用种太多。你和孩子在家好好的,再隔几个月我就回来了。”
帮蒋某写完这封家书,我又给他从头至尾读了一遍。“不知道我写对了没有,你还有没有需要补充或给家里人交代的呢?”
“没有了,任法官,这就是我要表达的意思。谢谢你特意来看我,还帮我写信。除了感谢,我真的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在看守所的提讯室内,蒋某红着眼眶对我说。
蒋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判那天,听到判决结果时,蒋某眼中闪过一丝忧虑。他小心翼翼地对我说:“法官,我能不能申请监外执行?”
“你身体患有什么疾病吗?如果有,你可以提出来。”
“我没有什么疾病。只是……”
看着蒋某为难的样子,我便也没有多问。没想到,第二天,蒋某的妻子祝某便带着一岁多的小儿子来到法院找到了我,向我提交了一份“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任法官,现在正是农忙的季节,他是我们家里的唯一劳动力。他不在家,庄稼就没人种了啊!”祝某满脸愁容地说。
“原来蒋某是担心家里的情况。”想到前一天蒋某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瞬间明白了。
“我理解你的心情,但是他的情况,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呀。”了解清楚蒋某的身体状况后,我对祝某说。
“可是我在网上查了,农忙的时候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他为什么就不符合呢?”祝某情绪激动起来,“你看,娃儿还这么小,他关在里面,我们一家人怎么生活……我不管,反正必须把他放出来,不然我就在这里不走了。”
眼看祝某快要情绪失控,我赶紧递过去一杯水,一边安抚着她的情绪,一边向她解释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能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并没有你说的农忙时节,网上说的也不都是可信的。他做错了事,应该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作为家属,你要坚定地支持他,照顾好家中老人和小孩,等他出来,好吗?”
“生活中有什么困难,你可以提出来,我们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力所能及地帮助你渡过难关。”
一番劝解后,祝某冷静下来:“法官,我理解你们的工作,也明白他应该接受惩罚。只是家里的情况实在是太难了。”
送走祝某,已经是傍晚了。离开时,祝某低垂着头,已经褪色的背带里蜷缩着的幼童还啃着有点发黑的磨牙棒,看着这两个单薄的身影,我想:“必须要为他们做点什么。”
第二天,我联系了蒋某所在的村委会,了解了蒋某家里的情况。原来,祝某患有听力障碍,与蒋某共养育了3个儿子,都还没有成年,最小的才一岁多,而蒋某是这个家庭的唯一劳动力和经济来源。
看到这样的家庭情况,我的心里像压了一块石头。转身来到了当地的司法所和民政办,协调为蒋某的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解决燃眉之急,并希望社区工作人员能多关注祝某的生活。
因祝某不能前往看守所探视,我决定去一趟看守所,告诉蒋某现在家中的情况,好让蒋某不那么担忧。
“任法官,真的特别感谢您为我的家庭做的这些事情。我犯了错,应该受到处罚,我接受这个事实。我最担心的就是我的妻子和孩子。”在看守所内,蒋某对我说,“我不太会写字,您能不能帮我写一封信,把我想对她说的话带给她。”
“当然可以,你说,我写!”
从看守所回来后,我前往祝某家,把这封家书亲手交给了祝某。“他最担心的就是你和孩子了,你一定要坚强,有困难告诉我们,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你!”
“谢谢任法官,我会照顾好家庭和孩子,挺过这道难关。”祝某紧紧攥着手里的信。
(本报记者 刘洋 本报通讯员 赵莉 刘燕妮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