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在家庭、妇女儿童中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南昌市妇联推出〖巾帼普法〗专栏,围绕与妇女群众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法条解读、以案释法、法治讲堂”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广大妇女群众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维权能力,促进家庭平安幸福、社会和谐稳定。
今天,推送的是:拒不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追究刑事责任!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洲和宁某某系夫妻,双方因家庭矛盾多次发生纠纷。2022年11月12日,王某洲与其子王小某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王某洲将王小某殴打致伤。2023年3月4日,王某洲因怀疑妻子宁某某有外遇,将其殴打致伤。宁某某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3日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王某洲对宁某某及子女实施殴打、威胁或辱骂等家庭暴力行为。裁定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六个月。
被告人王某洲于同年4月2日、4月4日、4月8日等通过短信、微信群多次辱骂宁某某;于4月20日、4月23日因殴打儿子王小某、妻子宁某某分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三日、行政拘留十日;又于9月9日、9月12日在公共场所辱骂宁某某及其母亲谷某某。宁某某不堪其扰选择报警。最终,检察院以王某洲涉嫌拒不执行裁定罪提起公诉。
判决结果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王某洲拒不执行人民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生效裁定,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综合王某洲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对王某洲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典型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创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并明确规定了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本案中,被告人王某洲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情节严重,人民法院对其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定罪处罚,表明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非一纸空文,而是有强制措施为后盾的权威法律文书,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时警示潜在施暴者切实认识到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严肃性,不要逾越底线,从而更好地预防家暴事件的发生,让人身安全保护令真正成为维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来源:市妇联权益部综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