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曾经彼此相爱过,看在往日的情分上,也要好说好散嘛!”近日,临淄区法院互联网法庭内,汪兰法官正在对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地劝慰。
小李(女,化名)和小王(男,化名)是一对昔日的恋人,相识后的两人对美好未来充满了无限的憧憬。然而,伴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经常为“鸡毛蒜皮”的琐事发生激烈的争吵。最终,小李以小王欺骗感情为由提出了分手,并向临淄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小王返还恋爱期间赠与款项及其他共同支出费用20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汪兰全面分析了案情,发现这起因恋人分手引发的经济纠纷,虽然案情并不复杂,但双方长期沟通不畅导致矛盾较深。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互联网法庭内,原、被告一见面就争吵起来,互不相让。双方在大屏幕上各自倾诉委屈,站在自己的角度诉说着应当或不应当返还赠与的款项,调解工作进展缓慢。
原告小李称,自己在和被告小王恋爱期间,应被告请求代其向房东支付共同租房费用32000元,还向被告账户转账几千元。分手后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恋爱期间交付财物时,被告曾承诺愿意返还原告一半的房租16000元,但在作出偿还承诺后,至今仍未履行。原告表示,自己因被告欺诈行为作出赠与意思表示,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原告有权撤销其赠与行为,同时原告赠与被告财物是以结婚为条件,现双方分手,原告赠与条件不成就,被告也应将收到的财物返还给原告。
被告小王辩称,双方共同租房是原告提出的,被告很少过去住,都是原告及家人住,不同意分担一半的房租。其他转账系双方共同生活的必要支出,被告自己亦支出了生活费,故不属于原告的赠与,不同意返还,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承办法官汪兰并没有就此放弃调解,而是根据现场情形迅速调整了化解方案,决定先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让双方的情绪能够缓解一下。“背靠背”调解中,汪兰引导当事人将自己的不满情绪表达出来,并耐心进行安抚,等对方情绪有所冷静后,再寻找机会将双方之间的赠与行为分别从情感、事实和法律角度上进行释明,引导对方互谅互让、各退一步,并分别站在原、被告的角度讲道理、解心结。
“你们双方都提供了共同支出部分的转账记录,均是小额的,没有其他证据证明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属于双方共同支出,要求被告全部返还没有依据。既然已经分手了,就应该往前看,好好规划一下未来的生活。”经过汪兰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解,原告逐渐表示认同和理解。
“原告在你们恋爱期间真心付出了很多,希望你能感念,好好冷静处理这件事。从原告的证据看,她缴纳了一年房租,你们确实共同居住,要求你承担一半的房租亦在情理之中。而且你在微信中出具了欠条,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作为曾经的男朋友,你更应该担当一些,不应该在经济上斤斤计较嘛。”法官对被告劝解道。
经过汪兰反复开导,原、被告都各退一步达成和解:被告返还原告赠与及其他款项17000元,于2025年3月起至2025年10月止每月30日前支付2000元,余款1000元于2025年11月30日前付清。这起恋爱期间因房屋租赁引发的财产返还纠纷终于被圆满化解。
“谢谢汪法官的耐心调解,案子这么快就结案了。”“汪法官辛苦了!这下把我们的矛盾纠纷给彻底化解了!”大屏幕上,原、被告双方在达成和解后,如释重负地向承办法官表达着内心的深深谢意。
来源: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