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鄱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就老董申请支持起诉案调查核实工作进行讨论。
过了40多年,年逾古稀的电影放映员老董,还是没有拿到当年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万般无奈的他,找到了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检察院。其中有着怎样的曲折故事?
1973年,老董退伍到当地公社总机室工作。1978年12月,因工作需要,他被调动到公社电影放映队负责放映宣传工作,一直服务至1998年7月公社放映队解散。
根据当时规定,放映电影所需的影片租金和放映员的劳务费,均由各生产队支付。因生产队经济困难,老董先垫付了影片租金,放映劳务费也被拖欠,约定待生产队经济好转后再归还。20余年间,老董为乡村放映露天电影,共为生产队垫付影片租金3.8万元,另外4.3万元放映劳务费也没有着落。
1997年,老董的爱人意外摔伤,导致下半身瘫痪。为了给爱人治病,老董多次请村委会结清影片租金和劳务报酬,村委会因各种原因没有支付,只是在2003年12月向老董出具了欠条,写明欠老董放映费和垫付的影片租金。
之后,老董多次到相关单位寻求帮助,但是事情年代久远,当时的主要经办人又已经离世,现任村干部也不清楚以前的账目,这事一直没能解决。
2023年3月,老董了解到检察院可以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于是抱着一丝希望,来到鄱阳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我院经审查认为,老董作为七旬老人,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家庭困难、诉讼维权能力弱,符合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受理条件,决定依法受理此案。
案件受理后,证据收集成为首要难题。老董告诉我们,上世纪90年代财务制度改革,实行“村账乡管”,生产队财务账册移交到乡政府后,却被洪水冲毁。他现在只有村委会出具的欠条,没有其他证据。
“这个账过去了几十年,去哪里收集更多的证据呢?”这让我们犯了愁。“这个生产队的账册被洪水冲毁,其他生产队的是不是还在呢?”“老董被公社任命为放映员,有没有任命的文件或者有关会议记录呢?”
我们找遍了县档案馆和乡档案室。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们终于在县档案馆找到了一本纸面泛黄的会议记录本,里面记载着1978年12月31日公社任命老董负责电影队工作的事实。在乡档案室,我们也找到了其他生产队支付老董放映电影的劳务费开支明细。
为进一步核实证据,我们辗转找到了时任生产队会计老严,他也证实了生产队确实拖欠老董放映费和老董一直垫付影片租金。
收集到了确实、充分的证据,我院依法向鄱阳县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意见书。
为实质性解决民事纠纷,我们又积极联系当地乡政府一起组织当事双方调解。经过多次协商,2023年5月,老董和村委会达成和解协议,村委会自2023年起每年向老董支付1万元,直至付清。当天,村委会就将第一笔1万元,支付给了老董。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