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淄川区法院寨里法庭受理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原告张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中从被告宋某手中购买一游戏账号,双方约定该游戏账号与其关联的QQ号一起出售给原告张某,约定达成后原告张某便从交易平台上下单并支付相应价款,被告宋某也将其相应的账号及密码告知张某,但在两天后张某在登陆游戏账号时发现,该账号因密码及其绑定信息被宋某更改而无法使用,因此张某便与宋某联系,但宋某拒不承认曾经更改账号信息并拒绝退款,因此张某将宋某诉至法院,要求其退还货款。

案件受理之后,承办法官崔国梁便第一时间与原被告双方取得联系。在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后,考虑到该案事实清楚,被告也承认了私自修改账号信息,而且两人身处两地,到案并不方便。于是崔法官在征求双方同意后,选择通过网络开庭的方式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且被告足额当庭支付了原告的损失,两人就此和解。

游戏本应该是带给我们休闲和娱乐的,但在涉及金钱交易时,就不能再以游戏的心态面对了,每个人都要在交易时保持警惕,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利益,要知道网络世界并非法外之地,法律的约束无处不在,只有每个人都以诚信为本,以法律为准绳,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游戏环境。

(供稿人:寨里法庭 刘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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