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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很多公司中,法定代表人只是挂名担任,实际上并不参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甚至可能和公司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而当公司因为债务或经营等原因,被列入失信名单后,法定代表人就会想要停止挂名,希望公司可以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这能够得到法律支持吗?如果公司不同意变更的话,法定代表人该如何破局自救?

经典案例


A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登记成立,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B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

甲于2017年3月入职B公司,担任行政人事。2019年4月29日,B公司要求甲暂代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为了保住在B公司的工作,接受了B公司的要求。后甲即被选为A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2021年12月,甲向B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要求公司尽快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然而,公司一直不同意为甲办理变更手续。现今,A公司涉多起案件,已被列入被执行人,有多宗法律风险记录。甲多次争取沟通无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甲担任A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是其任职B公司期间的职务行为,甲与从未在A公司获得报酬分红或实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和A公司已无实质关联。甲实际不具备对内管理公司,对外代表公司的能力和条件,强迫甲继续担任A公司法定代表人,既让其持续承受潜在法律风险,又不便于公司正常经营管理,还不便于保护公司相关债权人的利益。故判决A公司协助甲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

风险提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应依照章程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其身份绝非单纯的名义职务,而是与重大法律责任深度绑定。尤其当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着诸多风险。然而在很多情况下,离职容易脱身难,即便已离职或与企业无实质关联,若公司拒不配合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法定代表人仍可能陷入“替人担责”的被动局面。

公司治理建议


挂名的法定代表人应该如何应对这样的困境,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呢?我们建议:

1、担任法定代表人有风险,挂名需谨慎

法定代表人并非“荣誉头衔”,而是法律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即使不参与实际经营,也可能因公司债务、税务违规、安全事故等承担民事赔偿、行政罚款甚至刑事责任。所以在被要求挂名法定代表人时,应当经过审慎考虑。即使挂名法定代表人,也需要签订《代持协议》,明确身份只是代持,而不是真正的法定代表人。

2、不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发生异常,立刻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

挂名法定代表人后,不要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应当拒绝签署任何空白文件、财务文件,拒绝保管公司印章,保留与公司协商时约定仅为挂名,双方无劳动关系等记录。时刻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尤其是公司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名单,是否频繁涉诉,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转移资产等。如果发现有上述情况,应当立即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并且要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3、公司不协助变更登记时果断起诉

如果公司迟迟不协助变更登记的,应当果断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司变更,避免遭遇牵连,导致被列入失信,被限制消费以至于不能乘坐飞机、不能乘坐一等座、子女不能上私立学校等后果。很多时候,公司可能会推脱说没有人承继法定代表人职务。但这种情况下也不影响我们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判决。如下图所示,法定代表人一栏可以显示为“依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案号)涤除”。所以,即便法院判决后公司不执行,法院仍然可以强制执行,工商仍然可以把法定代表人涤除。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要怎么办呢,可参考我们之前发布的《》(点击文章名即可查看)一文中详细阐述了这个问题,可供参考。【公司法研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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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绍


李 慧

股权高级合伙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盈科管理委员会 委员

盈科业务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上市公司商学院《法律风险》主讲导师

工信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律师

上海律协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 委员

中级并购交易师、碳排放交易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

业务领域:公司设立与投资、公司劳动人事合规体系建设、股权激励、股权架构设计、并购与重组、破产清算、商事诉讼等法律事务。

李慧律师,专注于企业法律顾问服务,长期致力于公司法与合规研究,熟悉公司治理结构、内部运营和HR管理事务。

担任多家教育培训业、口腔医疗业、物流业、制造业、传媒业、租赁服务业、住宿餐饮业、软件与信息技术业、珠宝首饰业……等行业企业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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