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第13个“世界森林日”来临之际,浦城法院积极组织开展森林生态保护专项宣传活动,进一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3 月 19 日,在县林长办的组织下,联合相关部门走进莲塘学校和罗墩村,开展“林长+”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在莲塘学校,干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讲解了森林防火及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知识,同时结合生活实例将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故事,并通过互动问答方式,增强学生生态保护意识。




在罗墩村,干警走进田间地头,向村民发放森林防火、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同时,结合近年审理的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滥伐林木、非法狩猎以及违规野外用火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村民树立“保护生态人人有责”的理念。

此次活动,共发放《森林防火宣传画册》《全面禁止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告知书》《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等宣传单(册)200余份,现场解答问题20余次。



下一步


浦城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环境资源审判职能,充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司法保护,用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贡献司法力量。


编审:魏晓燕

责编:陈雪珍

编辑:张 霞

供稿:生态庭 姚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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