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财产处置,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如何有效缩短周期,降低成本,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近日,松溪法院通过“当事人议价”财产处置方式,高效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实现多方共赢。
案情回顾
虞某与叶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叶某归还虞某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叶某未按期履行义务,虞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中发现,叶某名下仅有一套房产可供执行。多次走访,被执行人均表示暂无能力还款,只能对名下房产进行拍卖以偿还所欠债务。
经多方考量,执行干警认为按传统的评估拍卖方式处理涉案房产,往往委托评估周期较长、费用较高,若通过“议价”的方式确定参考价,一方面,可以有效简化评估程序,推动涉案房产尽快进入拍卖程序,另一方面,当事人参与定价过程,更容易取得对议价结果的认可,推动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为推动执行财产变现“加速度”,执行干警积极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议价”拍卖与传统评估方式的区别,在双方自愿原则下,组织双方进行议价,确认拍卖房产的起拍价和保留价。得益于前期充分的准备工作和高效的执行流程,接下来的挂网拍卖、成交交付等工作一气呵成。
整个执行过程在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诉讼成本,提高了执行效率,减少对被执行人的负面影响,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本案的成功执行,是松溪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松溪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工作导向,不断规范执行行为,创新执行举措,提升执行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稿:金忠财
编辑:叶美君
核稿:吴珊珊
审批:叶李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