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窗通办、全程陪同、优先审理……3月10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推出首个系统性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工作指引,现在运行咋样?今(19)日,上游新闻记者走进巴南区人民法院,全程见证了一起适老诉讼案件的审理。
轮椅接送腿脚不便老人去法庭
“我就是上下楼梯恼火得很,能有个轮椅,我走路也就不那么吃力,方便多了!”老刘(化名)今年62岁,在去年的一场交通事故中右膝关节损伤,至今走路还受其影响,特别是上下楼梯,行走艰难。
3月19日上午9点半,老刘的官司要在巴南区人民法院开庭。早上9点,老刘刚到法院立案大厅门口,见其行动不便,法院的执勤法警便主动出门,搀扶着他进入大厅并优先对其进行安检。
考虑到老刘去法庭开庭行走不便,法警立刻到“适老窗口”领取专为腿脚不便的当事人配置的轮椅,推着他穿过院坝和车库,乘坐专用电梯,进入法庭。
法官送上老花镜方便老人开庭
“老人家,听力和视力有问题吗?”“听力没有问题。”开庭前,审理案件的娄婷法官已经到达了法庭,为老人详细介绍了出庭需要注意的事项,还为老人送上了老花眼镜和放大镜,方便他庭审时看证据和笔录。
通过庭审,上游新闻记者得知,老刘的膝关节受伤是因去年3月3日,在巴南区红炉立交处,他骑行摩托车时与一辆小型汽车发生事故所致。后来,经交巡警部门作出认定,小型汽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老刘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29日。
去年7月,经司法鉴定,老刘腿伤属十级伤残。在随后理赔中,双方没能谈妥,老刘这才将车主和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巴南区人民法院,索赔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营养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庭审中,双方出示了相应的证据,并进行了质证,大家对老人的受伤、医疗费等都没意见,争议最大的部分在误工费上。经过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警再次用轮椅将老人送离法庭。
“接到老人的诉状后,我们立即进行排期,安排时间开庭。”案件审理的法官娄婷介绍,考虑到老人受伤后腿脚不方便,法庭专门联系了法警,为其提供适老诉讼服务,以方便他顺利到庭参加诉讼。
全市首份《老年人权益保护督促书》发出
同时,上游新闻记者还从巴南区人民法院获悉,3月12日,巴南人民法院还发出了全市首份《老年人权益保护督促书》,督促法定赡养义务人及时履行义务,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原告张某甲、周某系夫妻关系,均年近花甲,没有固定收入,且周某身患疾病,生活困难。两人将女儿告上巴南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支付相应的赡养费。
“为保障老人的生活,我们已经向其女儿发出了《老年人权益保护督促书》。”案件承办法官娄婷介绍,为切实维护两位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缩短其权益兑现周期,法院开庭审理前,向老人女儿发出这份督促书,要求其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精神慰藉以及医疗护理等方面履行赡养义务,以确保老人的正常生活。
诉讼服务场所已进行适老化改造
目前巴南区人民法院已对诉讼服务场所及个别审判法庭进行了适老化改造,在诉讼服务中心及人民法庭增设适老服务专区,配置符合老年人需求的“敬老专座”,配备老花镜、放大镜、助听器、拐杖、轮椅、急救箱等老年人常用物品。
在适老服务专区设置老年人“绿色窗口”,为老年人提供诉讼流程答疑解惑、智能化设备使用指导、诉讼材料转交(扫描)等服务,便利老年人诉讼,涉老案件将优先选择在适老审判法庭开庭审理。为视力不佳的老年当事人额外准备“大字号”裁判文书、调解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副本,方便他们阅读。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