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鸣喈喈、江水潺潺

闽江河畔

一边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边是宜居宜业、宜乐宜游的幸福生活

在这自然与人文交织的美好画卷中

闽清法院将庭审现场搬到古榕树下

用看得见的判决

放大司法裁判的教育示范效应

落实“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殷切嘱托



2025年3月19日,闽清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旁,风光旖旎的雄江镇梅雄村闽江畔,公开审理一起非法狩猎、非法制造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将法庭搬到群众身边,以鲜活案例敲响生态保护警钟。本案的审理不仅彰显了司法机关对破坏生态犯罪“零容忍”的态度,更通过“巡回审判+标本宣传”的创新形式,为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安全构筑起法治防线,这场“看得见的正义”,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法治理念深植人心。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1月,池某华在禁猎期内使用高压气枪在闽清县内禁猎区非法狩猎,捕获了两只“三有”保护动物——小麂和中国豪猪,经鉴定,气枪属于禁用的狩猎工具,捕获的两只动物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保护物种,生态损失价值共计3500元。此外,被告人池某华自1993年起非法持有其爷爷遗留的一支鸟铳,甚至还在2016年伙同池某亩通过网络购买射钉枪,后将其改造成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


本次庭审特邀生态技术调查官出庭对案涉的“三有”保护动物的生物学价值以及非法狩猎行为对生态功能损害程度提出专业意见。技术调查官以科学数据揭示,被猎杀的小麂作为哺乳动物的关键物种,其种群减少将导致云豹等顶级捕食者陷入生存困境;而豪猪锐利的棘刺本是幼树幼苗的“天然护甲”,它们的消失直接威胁本地树种的自然繁衍。专业论证让旁听群众直观认识到,每一起非法狩猎都是对“生命共同体”的致命伤害。在本案中,被告人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当承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侵权责任。



庭审结束后,闽清县林业局的专家为现场旁听群众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知识,并着重介绍了黄楮林保护区内的各种野生动物物种及相关的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这场镶嵌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旁的庭审,与保护区内全市首家“野生动植物生态司法保护宣教点”等基地核心展示区以及“一江五溪”湿地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室等多个法官工作室,组成完善的“水源涵养+物种保护”法治宣教矩阵。

黄楮林的自然宝藏






黄楮林保护区始建于1985年,2012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3年入选首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的《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保护区内现有35 目124科421 种野生脊椎动物。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脊椎动物有中华穿山甲、大灵猫、小灵猫、云豹、黄胸鹀,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脊椎动物有猕猴、毛冠鹿、中华鬣羚、豹猫、花鳗鲡等55种,还有福建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5种。本案中被非法捕杀的小麂和中国豪猪均系在保护区野生动物名录内,对调节生态功能、维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的价值。


本次巡回审判吸引了70余名村民和游客的旁听,黄楮林保护区管理处专业人士携带食蟹獴、小麂、穿山甲等珍稀动物标本,用触手可及的方式唤醒旁听群众保护意识,让其直观感受到野生动物保护的迫切性。闽清法院干警现场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名录》《生态环境保护绿皮书》等宣传资料,重点解读非法狩猎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旁听游客李先生感慨:“以前觉得打只野味是小事,看完今天的庭审和这些活灵活现的标本,我真正理解了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这样的庭审普法方式太有用处了。”

庭审“特邀听众”



巡回法庭现场还来了一位特邀听众,小狸白悠闲地穿梭在庭审现场,时而舒展身姿,惬意地享受着现场氛围,时而驻足舔毛,似乎也在“聆听”法律的庄严,构成了生态与法治交融的和谐画面。近年来闽清法院立足县域生态资源优势,靠前筑牢生物多样性法治防线,积极推动各方力量协同合作,致力共建生命共同体,一幅天蓝、地绿、水秀的和美新画卷在闽清大地徐徐铺展。巡回审判现场“特别嘉宾”小狸白无疑是这幅 “景色优美+文明和谐+万物共生”和美画卷的生动小缩影。



黄楮林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余光辉指出,本案审理恰逢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关键期,司法机关通过严惩犯罪、强化警示,为正在开展的生态修复工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闽清法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林燕芳表示,此次巡回审判是“生态司法+乡村振兴”的创新实践,既守护了闽江流域生态廊道,又通过乡创街区的窗口效应,向全社会传递“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福州市唯一的森林生态系统类型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镶嵌在闽清县这片钟灵毓秀之地的一颗璀璨绿宝石,拥有着“闽江下游最后一个优质水源地”“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两大重要价值功能,下一步闽清法院将依托黄楮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司法品牌创建,抓好水源涵养和物种多样性保护,按照协同推进大治理原则,持续保护生态环境、服务保障生态经济发展、积极倡导绿色生活,以司法之力融入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供稿 |季台赠、董嘉靖、 陈建安

摄影 |陈 雅、张林俊

编辑 |陈 雅

审核 |林燕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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