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郑明军,是一个七零后,出生在湖南益阳一个比较偏远的山村里。我出生的时候,农村的计划生育开始紧张起来,父母只生了我一个儿子,就成为了结扎的积极分子。



其实我母亲去结扎的时候,爷爷奶奶都是颇有怨言的。因为我父亲三兄弟里,我父亲是最小的,两个伯父当时都有了两个孩子,却都是女孩。

于是在爷爷奶奶心里,就把延续香火的重任寄托在我母亲身上。却不料我父母商量好了,与其多生几个家里孩子多只能“拌”大,不如好好培养一个,所以就根本没有顾及爷爷奶奶的想法。

但爷爷奶奶虽然心里有点不满,却不敢对我母亲说什么。倒不是我母亲有那么蛮横,主要就是爷爷奶奶总觉得亏欠了她这个“幺儿媳妇”。

据我母亲说,他和我父亲成家时,家里虽然已经建起了三间大瓦房,表面看上去家里倒也红红火火,于是订婚三个月当年就过了门。

按照地方的风俗,新婚第三天回娘家吃“回门饭”之后,爷爷奶奶就把我父母叫到了跟前:群英啊,你是年轻人有见识,今后我们这个家就你来当家做主吧。

我母亲也是年轻气盛,婚前听得最多的就是婆媳关系难处,君不见农村大多数的婆媳之间,多少都有点不对付?

更何况我们地方还对新进门的儿媳有个“小媳妇”的叫法,意思就是新媳妇过门的三年里,在家里别想有什么地位,一切都得听公婆的安排。

如今自己的公婆竟然主动让自己当家,母亲心里还窃喜,自己遇到了通情达理的长辈呢。



母亲接过奶奶手里的仓钥匙,就算正式成了当家人了。可不知当家不知柴米贵,打开仓门一看就傻眼了。仓里的谷子倒还够吃,主要就是家里欠了外债,94年的时候,竟然欠了别人三千多块钱。

母亲心里很是气愤,但父亲劝解说:我们家确实亏了账,但这些钱都是用在我身上的,和两个哥哥没有关系。

也确实,家里的欠账,还真不是爷爷奶奶大手大脚弄出来的,主要是就两个伯父成家之后,他们手里就已经“山穷水尽”。

眼见得我父亲这个小儿子又到了年龄,为了不耽搁他成家,只好硬着头皮建了三间大瓦房,还支棱起了该有的家具。

按照他们的想法,给我父亲成了家,他们就算“收荷包口”,人生的任务就完成了。

之所以婚后三天就把当家作主的权利交到我母亲手里,确实有一点点私心,那就是过完年就得给我外婆家“拜头节”。

我外婆家的亲戚多,光是外公的兄弟就有五六个,拜头节又必须要隆重,什么三色礼之外,还有烟酒糖,这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家里原本就欠了账,爷爷奶奶都不知道到时候去哪里操办这些礼物,于是就顺水推舟把权柄交给了我母亲。

虽然母心里很生气,却也无法可施,在我父亲的劝解下,也只好默认了这个现实,甚至还没有对爷爷奶奶说什么难听的话,这也是爷爷奶奶一直更包容我母亲的缘故。

都是既成事实的事,母亲再如何不开心也只能硬着头皮上,第二年拜头节,母亲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不回娘家去。

为了不让人说闲话,母亲还装起了“喜病”,说自己每天都是呕得天翻地覆的,哪里能回娘家拜节,只能等孩子出生后再补礼。

这个借口冠冕堂皇,外婆家不但没有怪我父亲失礼,甚至还相互约着,拿着礼信来我家看“孕妇”。

那件事弄得我父母都很是尴尬,幸好母亲的肚子也争气,到了正月底,竟然真的怀上了我,这才没有穿帮。

我出生之后,就成了我们大家庭里唯一的男孩。两个伯父家的四个孩子都是女孩,爷爷奶奶表面上不说,老古板的传统思维一点也不少,当然更希望家里有个男丁。



于是显而易见的是,自从我出生后,爷爷奶奶确实更宠我,他们手里好不容易有点好吃的,总会给我留着。

然后还要细声细气地把我喊进屋塞到我手里,还会让我在屋里吃完再出去,别让几个堂姐看到了眼红。

因为家里亏了账,父母便不得不天光抹黑地干活,把家里的自留地全给种了猪草,每年都会喂两头猪,一头送征购,一头留着过年宰了换钱。

到后来包产到户了,父母做了两年小生意,看着我慢慢长大,就决定出门打工去,只能把我留在老家,让爷爷奶奶带着。

当时还是八十年代中期,我父母算是第一代农民工吧,而我也就成了第一代的“留守儿童”。

爷爷奶奶对我确实很好,稍微下点雨,爷爷就会背着我送去学校,至于做作业什么的,只要我不开心,他们就绝对不会为难我。



就是因为这样的溺爱环境下,我的学习成绩确实不咋样。等到父母挣了些钱把欠账还清了,我也高中毕业了,没有考上大学,只能回到家务农。

父母深知,我的“不争气”和爷爷奶奶的溺爱有很大关系,但在生存和进步面前,他们还是只能选择先活得轻松点,并不会去怪罪爷爷奶奶。

我高中毕业回到家,就跟着父母到了南边打工。

按照父母的理解,他们自己都是小学水平,也能在那边混口饭吃,几年下来把几千块欠债还清了,手头还有了一定的积蓄。我这个高中生,只要脚踏实地,肯定能比他们更有出息。

但我却是个眼高手低的人,跟着混了一年几个月之后就吵着不干了,说给别人打工没出息,不如回家自己给自己当老板。

这个说法按照现在的理解来说并没错,但放在当时,那可真的只能说好高骛远。父母拿我可奈何,看我也二十岁了,不放心再让我一个人在家里,干脆就一家人全部回了老家。

我的年龄也大了,父母手里也有了点钱,作为父母,第一想到的就是为我的将来着想,那就是结婚成家的事。

在农村,想要娶老婆,首先就得有几间房子吧。于是,父母就把当年的老屋给拆了,建了三间两层的小别墅,在我们村里,算是首屈一指的“好人家”了。



而我去南方打了一年的工,钱没挣着,眼界却确实打开了。尤其是个子更是蹭蹭蹭地往上涨,一两年里就长到了一米八,相比起来,父母的身高就要矮小许多。

父母对我的要求也不大,平平淡淡过一生就行,反正也知道我没有太大的本事,能一帆风顺地结婚生子也算不错了。

如今看到我出落得俊秀飘逸,再加上在广东增长的见识,在我们湾里的同龄人里,确实也有点鹤立鸡群的味道。

父母心里当然高兴,家里的门面也做出来了,儿子本身又英俊潇洒,娶个老婆成家还不是手到拿来?

可父母没有想到的是,连续一两年里,已经21岁的我,竟然从来没有人跟我说亲。

父母也付托一些熟人帮着给我物色对象,但好心人回来说的话,让我父母的心就像坠入了冰窖:

一旦和姑娘家说起你家少爷,人家就摇头,说那个后生家是“马屎皮溜光”,好看不中用,就知道眼睛往天上看,不知道脚踏实地,跟着他将来只有苦吃。

其实到这个时候,我自己也开始“懂事”了,至少不再像以前那么好吃懒做,家里的田土已经基本被我打理完了,还在心里琢磨着要搞点副业,哪样才能出人头地。



时间来到1994年夏天,这一年我已经23岁了,在农村这个年纪,就算还没有成家,至少也说过好几个姑娘了,只有我依旧是“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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