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有没有人生最难以启齿的事情?
这个女孩有,她在自己的房间睡觉时被人强奸了,而且,那人还是她的楼上的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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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这个强奸案,那时候,我才刚当上办事警不久,对于应对这种案子的经验,几乎可以说是没有。
那个女孩来的时候,头发凌乱,衣衫也有被人折腾过的痕迹,她一头扎进我们警局就坐在椅子上哭哭啼啼的,死活也不肯抬头。
大清早的,独自一个女孩哭着来报案,不用想也知道大概是发生了什么事。
她跟我说,她被人强奸了,那个人是她楼上的邻居。
我当场就被震惊了,在我从小到大的认知里,就没见过这么禽兽的邻居。
后来,在我的仔细盘问下,这名女孩才支支吾吾的说出了她的家世。
她父亲得病死的早,母亲带着她搬家到这里,开始了新的生活。
一个女人带这个小姑娘,拉扯大不容易。
这期间,她们楼上的邻居总是会在她们有困难的时候帮衬一下。
这样一来二去,她们也就和楼上的邻居熟络了起来,那是一个外表看上去很憨厚的大叔。
可自从女孩母亲的工作变动,平时需要经常去外地出差之后,楼上的大叔就有些变得不对劲了。
女孩发现,每当母亲出差,她单独在家的时候,楼上的大叔都会找个借口来敲她家的门。
女孩曾经问过,大叔却总是几句哈哈含糊过去。
后来有一天,女孩半夜起来上厕所,却听见防盗门外有人窸窸窣窣的声音。
女孩以为是贼,吓得不轻,就悄悄趴在猫眼上偷看,却看到了恶心的一幕!
楼道的灯光是亮着的,楼上的大叔就坐在她家门口,手里拿着不知道从哪弄来的她的照片,另一只手上居然是她放在阳台准备洗的内衣!
女孩眼睁睁的看着楼上大叔拿着自己的内衣陶醉的闻着,还喘着粗气,盯着自己的照片,那只手在裤裆里捣鼓着什么。
女孩吓坏了,也不敢将这件事告诉母亲。
从此就开始有意疏远楼上大叔,可随着时间过去,楼上大叔的行为也越来越过分了。
先是从偷内衣猥亵,再到女孩洗澡的时候站在窗外的走廊想要偷看,甚至到最后,爬上了女孩的床。
我听着女孩绝望的声音,内心也升起一股愤怒,这种恶心的禽兽根本就不配做人!
说句实话,别说在我们当警察的眼里,就算是在那些犯人眼里,犯罪做坏事也是有三六九等的。
像女孩楼上邻居的这种变态恶心的行为,算是九等里面的最下等,最让人瞧不起的行为!
接着,我带着女孩去做笔录,中间还叫来了一名女同事询问她具体的细节。
女孩名叫方晓玲,今年才十七岁,大好的年纪,花一样的少女就被她楼上的邻居那个禽兽给毁了。
案发时间就是昨晚,女孩睡着觉,迷迷糊糊的感觉有人上了自己的床,可昨晚就是眼皮子沉重,睁不开,浑身也没劲。
第二天一早,女孩起来就觉得自己的下半身不对劲,低头一看,自己的睡裤被扒了,大腿根上还残留着一滩乳白色液体。
据我们推断,方晓玲很有可能是被她楼上的邻居迷晕了,迷奸作案的。
除此之外,女同事还拿出来一个小型密封袋,里面是一些黄白色的粘稠液体。
“多好的姑娘,知道自己被强奸了还没立刻清洗,而是留下了这关键的证据。”
我们把这袋液体拿去化验,又把方晓玲楼上邻居的个人信息调了出来。
其实强奸的案子,抓住真凶并不困难,就算是方晓玲没有留下证据,我们也可以根据其他快速锁凶。
这种案子,真正难的是如何让受害者释怀自己受到的伤害。
毫无疑问,对于一个花季少女来说,这种伤害是绝望的,巨大的。
一个小时的时间,那袋液体的化验结果出来了,确定是男性的精液,而且DNA和方晓玲楼上的邻居已经配对上了。
我们没有任何犹豫,直接立案,准备抓人。
方晓玲楼上的邻居名叫葛启牛,在一家汽车修理厂做工人,现在这个时间,他应该在工厂上班。
我们直接开车去了汽车修理厂,却没有见到葛启牛本人。
难道是畏罪潜逃,已经跑了?
我去找了他们车间的经理,经理却告诉我,葛启牛根本就没来上班,早些天就请了假,一直都没来过。
我查过汽车修理厂的出入监控,经理确实没有撒谎。
那这就麻烦了,犯人这种做法,很可能是早就有所预谋的作案,而不是临时起意。
既然早有预谋,那现在应该已经跑了,不好抓。
我们只能先带着方晓玲回去她家,希望能在她家里和葛启牛的家里发现一些有用的线索。
跟我一块儿出来的女同事带着方晓玲下楼散心去了,剩我一个人在这里搜查。
我去物业出示警官证拿了葛启牛家里的钥匙,开门走了进去。
葛启牛的房子是两室一厅,两个卧室是门对门的设计,中间只隔了一条不到三米长的走廊,其中有一个卧室被葛启牛改成杂物间了。
我在他家里转了一圈,没发现任何女人用的物品,看来这家伙是个中年独居的猥琐男。
我进到葛启牛的卧室,里面扑面而来一股浓烈的烟味,甚至还伴随着一股不知道哪来的臭味。
呛得直咳嗽,我立刻去打开窗户通风,然后把视线转移到葛启牛的床上。
睡得发黄的枕巾,恶臭的被子,床头柜上满满当当的烟灰缸。这种人,怎么看也不像是憨厚老实,有善心的邻居。
我还在葛启牛的枕头底下找到了两件脏的女式贴身衣物,上面也有干涸了的精斑。
我恶心的皱了皱眉头,继续翻找下去,他床头柜的抽屉里,全都是某岛国的色情影像和书籍。
这种人怎么可能会主动帮方晓玲母女?恐怕是早就打上了她们的主意。
我实在受不了这屋子里呛人的味,下楼去了方晓玲的家里,准备继续调查。
这对母女的家布置的很温馨整洁,能看得出方晓玲母亲是一个爱收拾的女人。
方晓玲的卧室里也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薰味,女孩子的房间味道就清新很多。
我看到凌乱的床单上除了精斑,还有一滩血花。
这个畜生!我已经不知道怎么形容我内心的愤怒了。
接着,我翻找方晓玲的床头柜,却在里面看到了一张死亡证明。
当我看到上面登记的名字,我瞬间呆愣在原地。
这张死亡证明是葛启牛的,他早在三天前就已经死了!
我内心一阵毛骨悚然,一个死了三天的人,是怎么半夜爬上女孩的床,实施强奸犯罪的?
2
我冷静了一会儿之后,把这张死亡证明拍照给局里发了过去,让他们查查这个葛启牛,到底是怎么死的,尸体现在又在哪里。
接着,我在方晓玲的房间里拍照取证,又仔细检查了床单上,除了有一股很浓的烟味之外,并没有任何其他线索。
就在我做完这一切之后,女警员也领着方晓玲回来了,她的脸上多了许多笑容,看上去精神多了。
我给女警员使了个眼色,把她拉到一边,告诉她葛启牛在三天前就已经死了的事实。
女警员震惊的看着我,问道:“那晓玲是怎么被强奸的?难道她撒谎了?”
我皱了皱眉头,总感觉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如果葛启牛真的死了,那这个案子可就不是强奸案那么简单了。
就算他是个死有余辜的变态,我们做警察的也必须抓到杀死他的凶手。
我让女同事先回去警局,而我则留下,想从方晓玲的嘴里再多问一点东西。
下午,我看方晓玲的状态恢复的不错,于是就准备再详细的问她几个问题。
“晓玲,现在的情况你也看到了,葛启牛不见了,为了能抓到他,我需要再多问你一些详细的事情,可以吗?”
方晓玲坐在我面前,双手放在膝盖上,点了点头。
我沉了口气,盯着她的眼睛,“关于昨晚,你还能不能回忆起来,葛启牛当时的状态?”
方晓玲想了一会,摇了摇头,“没了,我当时睡得很沉,脑子都不太清醒,只是模糊的看到他压在我的身上了。”
我立刻抓出话里的漏洞,反问道:“那时候你应该被下药了,可那种情况,你连人都看不清,是怎么确认那个人就是葛启牛呢?”
方晓玲眨巴着眼睛看着我,“是烟味,他身上有一股很劣质的香烟味,我认识的人里只有葛启牛抽那种烟。”
我皱了皱眉头,接着问,“那你最近三天内有没有打开过你的床头柜?”
方晓玲摇头否认,甚至还反问了我一句,“警察哥哥,这个很重要吗?”
我顿时语塞,内心那股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
在我问话的期间,我特意仔细的观察着方晓玲的反应,她很不对劲。
首先就是分辨葛启牛的依据,居然是根据烟味,可她父亲很早就离世,一对独自生活的母女,女孩怎么可能对烟味那么敏感和熟悉?
其次,我总觉得方晓玲表现的有些太过于平静了,仿佛强奸案不是发生在她身上的一样。
就算是我们安慰了她,正常人也绝对不可能恢复的那么快。
这件事恐怕真的没有那么简单。
我又安慰了方晓玲几句,就告别了她,从她家出来。
这时候,我才看到手机里,局里同事给我发来的消息。
葛启牛确实死了,死因是心脏骤停,可奇怪的是,他先前根本就不存在心脏病史,而且,葛启牛的尸体失踪了。
我很诧异,直接给同事打去了电话。
“尸体失踪了,怎么回事?”
“不清楚,我联系了开具死亡证明的部门,他们说葛启牛的尸体被家属带走了,但是,我们没有查到他家属的信息。他是孤家寡人一个。”
我听着同事的话,呼吸渐渐急促起来。
挂断电话,我现在能确认,这件案子绝对不是表面上看着的那么简单。
现在只要能找到葛启牛的尸体,一切就会真相大白了。
可接连几天,我走访了葛启牛的公司还有他的同事,以及为数不多的几个朋友。
无一例外,没人知道他失踪了,甚至,没人知道他死了。
好好的一个大活人,仿佛就这么凭空失踪了一样。
等我再得到有关葛启牛的消息,那就是一个星期之后了。
葛启牛所在的单元楼里有人投诉,下水管道中一直有一股子恶臭味,物业来了几次都找不到原因,都怀疑是里面死了什么老鼠,堵住了。
要么说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
葛启牛的尸体被物业的管道维修工找到了,他被吓得不轻,报了警。
等我们赶到的时候,看到葛启牛诡异又惨烈的死状,纷纷倒吸了一口凉气!
葛启牛的尸体就藏在他家的马桶下面的管道里,因为长时间被水泡着,尸体已经腐烂,并且散发着一股浓烈的恶臭味。
为了不引起恐慌,我们警方立刻封锁了现场。
我作为协同警,得以和法医一起留在现场。
葛启牛的尸体蜷曲着,双手抱着自己的双腿,像一个腹中婴儿一般被挤压在了下水管道里。
可我们测量过下水管道的最大宽度和高度,像他这样体型的一个成年男子,根本就不可能以这样的姿势钻进里面,这根本就不科学。
况且葛启牛的厕所里没有任何其他人来过的指纹和痕迹,整栋楼的下水管道也都没有被损坏的痕迹。
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他是自己从马桶里钻进去的。
至于怎么在管道里变成这种诡异的姿势,还是未解之谜。
经过现场法医的判断,葛启牛的尸体在下水管道中浸泡的时间大概在一个星期左右。
也就是说,就在一周前,我来他家搜查的时候,他很可能已经在管道里面了。
而那时候,他已经是个死了三天的死人。
一个死人,怎么可能先强奸了方晓玲,又自己钻进马桶里的管道,以诡异的姿势被持续浸泡了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