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992年深秋,当人们都在享受丰收的喜悦时,江西省某市公安局门前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事。
一位老者躺在公安局门前的地上,他身后的横幅写着「蒙冤已逾二十年,何日昭雪慰我心」。老人胸前还用红色写着「再死一回」几个刺眼的大字。路过的群众纷纷驻足观望,低声讨论着这位老人的身份和他的故事。
这位老人叫周樟平,要讲述他的经历,得回到七十年代说起。
1970年7月的一天,江西山区的西古汇村正经历着一场久违的暴雨。连日的高温之后,这场暴雨一直持续到深夜才停歇。




第二天,村里一个村民上山找蘑菇时,在靠近山崖的地方发现了一个积满雨水的土坑。他走近一看,顿时被眼前的景象吓得魂飞魄散——一具尸体正躺在坑中。
「不得了啦,死人啦!」这位村民边喊边往村里狂奔,直接冲进村委会,结结巴巴地向村长描述了他的发现。
村长意识到事态严重,立刻派人报警。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
法医检查发现,死者是名女性,头发凌乱,衣着污秽。她的胸腹部有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长约二十厘米,宽达十几厘米,内脏清晰可见。肝脏上还有五处疑似利器造成的创伤。
根据尸体状况,法医推断死亡时间已超过八小时。由于整夜暴雨的冲刷和尸体在水中浸泡,现场的重要线索都已被破坏。
西古汇村地处深山,平日极少有外人到访。警方据此推测,凶手很可能是本地人。从伤口的狠劲来看,作案人似乎与死者有着深仇大恨。

村民们向警方报告说,发现的尸体外貌特征与本村村民邸玉珠相符。原因是前一天,邸玉珠和村里的小朋友们一起上山玩耍,其他孩子都平安返回,唯独她一人未归。
警方随即通知邸玉珠的父母邸洪德、应红梅来认尸。看到女儿的遗体,邸洪德痛不欲生,应红梅当场昏了过去。
回到村子后,邸洪德情绪激动地对警方说:「这件事一定是周家兄弟做的,除了他们不可能有别人!」
这番话引起了警方的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过了解,周家与邸家有着世代纠葛,最近还发生过冲突,而且案发前周家兄弟还见过邸玉珠。
警方随后找来周樟平、周樟安兄弟了解情况。两人承认与邸家确实有祖辈遗留下来的矛盾,近期也和邸洪德起过冲突。他们表示曾找过邸玉珠,想请她帮忙向父亲传话,希望两家能够坐下来化解恩怨。




警方询问案发时两人的去向,周樟平称自己在山上砍柴,周樟安则说去县城购买农药。但是两人都无法提供证人证实行踪。
正当警方准备深入调查时,西古汇村支书汤其贤递交了一封控告信。信中详细描述了周家兄弟如何在村里为非作歹,称村民们对他们的行为敢怒不敢言,要求严惩这对「村霸」。信上附有四十多位村民的签名和手印。
这封信让警方陷入两难。此前接触和走访的结果显示,周家兄弟的表现与信中描述大相径庭。周樟平还是党员和村党支部委员,如果真如信中所说那般恶劣,上级部门不可能视而不见。但警方也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周家兄弟的清白,只能谨慎对待这封控告信。
就在警方为如何处理这封信犯难时,县革委会突然派出约五十人的工作组进驻西古汇村,宣布对周家兄弟展开调查。这个意外举动让警方感到不解。案件正在刑事侦查阶段,嫌疑人都未最终确定,县革委会此时介入难免让人质疑是否有先入为主的倾向。况且刑事案件本应由警方负责,革委会的介入似乎有越权之嫌。

面对警方的调查,工作组搬出了周樟平的党员身份和村党支部成员的职务,声称革委会有权介入此事。这个说法让警方一时哑口无言。
在那个特殊年代,警方也不敢与县革委会对着干,只好作罢。有人好心提醒周樟平兄弟俩要提防,但周樟平依然心存侥幸,认为自己行得正坐得端,警方也没查出什么,工作组应该不会把他们怎么样。
然而现实给了他当头一棒。工作组进驻仅仅一周,就宣布剥夺周樟平的党支部委员和村民协负责人职务,开除他的党籍,并将兄弟俩押往外地进行隔离审查。




这个结果令周樟平始料未及。他试图找工作组讨个说法,却遭到冷遇。在关押期间,周樟平始终坚持自己的清白,但周樟安经不住刑讯折磨,被逼承认与哥哥合谋杀害邸玉珠。
法庭上,审判极其草率,根本不给周樟平辩护的机会就宣判了结果:周樟平死刑立即执行,周樟安死刑缓期执行。
在刑场上,周樟平高喊「天理何在」「我是冤枉的」。他的喊声引起行刑人员的警觉,紧急向上级请示后暂停执行,将他带回继续关押。
周樟安在狱中得知哥哥即将被处决的消息,内疚万分。他趁吃饭时藏了一双筷子,回到牢房后戳瞎了自己的双眼。等狱警发现时,他已经血流满面,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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