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也有“安全距离”? 近日青岛法院判的一个案子,使网友们都在讨论“行人安全距离”,到底是个啥?



事发经过

一位60岁左右的大妈,在路上边走边打着电话。突然,大妈毫无征兆地猛一转身,后面的男子根本来不及反应,“砰”的一声,两人撞了个正着。大妈年纪大,经得起这一撞,当场就摔倒在地,

大妈被送到医院检查,结果是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伤情鉴定为十级伤残。



要是后面没有人

大妈觉得是后面的人撞了自己,自己才伤的这么严重,要是后面没有人,自己或许只是摔一下,不会有大问题的

她认为后面的男子必须得赔偿,于是一纸诉状将和她相撞的男子告上法庭,要求索赔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18万多元。

男子觉得自己特别冤枉他说:自己好好地走着路,是大妈突然转身才撞上的,怎么就成了自己的错呢?双方各执一词,随后案子由青岛李沧区法院办理



调取监控

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调取了事发当天小区门口的监控。监控显示,大妈转身前,前方并没有任何突发状况,就是毫无预兆地突然转身。

法官分析后认为,大妈突然转身这个行为,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过错。但同时,法官也指出,男子在行走过程中,没有与大妈保持安全距离,也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大妈承担主要责任,男子因为没保持安全距离承担次要责任,男子赔偿大妈7万元,案件就此了结,双方握手言和。



行人安全距离”到底是个什么标准

这事儿被当成普法案例公开后,网友们质疑:“行人安全距离”到底是个什么标准

行车保持安全距离,这大家都知道,可行人走路的安全距离又是多少,难不成走在路上,还得时刻想着和前面的人保持多远的距离啊

更有网友吐槽:“以后走大街上,是不是都得离别人远远的,生怕一不小心就因为没保持安全距离赔上一大笔钱?”

更有人担心:“以后老人出门是不是都得躲着走,怕被碰瓷



网友们的担忧不是没有道理。日常生活中,街道、商场、公交站,到处人来人往要是真推行“行人安全距离”,怎么能预见到前面的人会毫无征兆地突然转身呢?那以后大家走路都得小心翼翼,时时刻刻都得防备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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