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移民局在一场官司中又败诉了。不过呢,这一败诉结果对于我们移民申请人来说,或许是个利好消息。

这个案子的申请人于2015年递交了移民申请,然而在2019年时,却遭到了拒签。随后,申请人便提起了上诉。就在今年二月份,法院作出了判决,移民局败诉,申请人胜出。

其实啊,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在于资金路径。当时申请人在资金转移过程中,是通过某一个人的方式将资金转出的。一直以来,移民局对于这种情况都存在较大争议,很多拒签案例也正是源于此。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案子是由Run Plusical律所代理的。最终判决结果是发回重审,法院并没有当场判定这个案子一定要通过。毕竟法院对案子的很多其他细节并不了解,所以要求移民局重新审理此案,并提供更多依据来判断该案子能否通过。所以说,这只能算是一个阶段性的胜利,目前还不能百分之百确定这个案子一定会通过。

这个案子的判决依据,用到了之前的判例法。这个判例也是Run Classical律所代理过的,就是我们之前分享过的那个印度人的案子。在那个案子里,申请人在创办公司初期和朋友借了四万美金。当时大家也在讨论,这四万美金到底需不需要详细解释来源。从还原整个案子审理过程来看,最终判决结果是申请人胜出。也就是说,非直接的经济来源,并不需要证明到每一分每一厘。这一点,对于我们当下很多甚至已经被拒签的申请人来说,无疑是个利好。



但是,从我的观点来看,我还是建议各位申请人千万不要轻易尝试这种存在争议的办法。虽然前期采用一些看似没什么争议的办法可能会麻烦一些,但这些办法其实更适合我们。为什么呢?因为即便我们前期I - 526申请通过了,面签也顺利通过了,但在最终转I - 829的时候,从过往案例来看,很多案子还是会被推翻。甚至有的案子,可能会因为这一个瑕疵,被追查出其他更多问题,这实在是没有必要的。

而且,打这种官司耗时又耗力,像这两个案子都打了四五年的时间。所以我们认为,完全没有这个必要。因此,在EB - 5文案撰写方面,特别是资金来源这部分,我们的要求一定要遵循从严原则。前期千万不要怕麻烦,前期麻烦一些,后期就不会留下隐患。毕竟资金来源方面的隐患是长期性的,即便拿到了条件绿卡,在申请永久绿卡阶段,也有可能因为文案或资金来源问题而被推翻。所以,大家前期一定要谨慎对待,这样后期才能高枕无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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