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青岛一位法官火了,火得一塌糊涂。究竟为什么火的呢?只能用一句: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十八年前,南京彭宇案闹得大江南北风风雨雨,就是那个王浩法官: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于是“扶不扶”的问题使得道德失去了信任,使得好人难做?
近日,青岛又出现了类似的问题,青岛与法治在线节目中出现了一位韩法官,又让人刷新了三观,也让人大跌眼镜,更质疑玩的道德问题,认知问题,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案件呢?
根据网络视频显示,一位韩法官介绍一位特殊的案例,主人公涉及到一个男子王某和一位60岁的女子刘某,二人在路上一前一后的行走,刘某在前面行走。
那天60岁的刘某接到电话,不知道电话内容是什么?突然来了一个急转身,正好撞上了正在向前行走的青年男子王某,使得60岁的刘某一下没有控制住身体平衡摔倒了。
事情都发生的太突然了,王某出于好心忙着把摔倒的刘某扶起来,然后把120送到了医院进一步的检查。结果检查发现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治疗费用是不菲的。
后来刘某的家人认为这些治疗费用是因为王某走路撞到了老人,于是申请了法医鉴定,确认定性为10级伤残。然后向法院起诉王某赔偿医药费、护理费、伤残费等等188,845.16元。
可是王某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是那位老人没有注意到周围环境而来了一个急转身,才造成了两人相撞的后果。所以王某不愿意赔偿。
后来当地法院与王某进行双方协商,最终法院判定王某赔偿医药费7万元。关键是法院给出的理由是行走时未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才造成了老人受伤的悲剧。或许王某吃了一个哑巴亏,走路都要赔偿医药费,让人感觉到不可思议。
本来这个案件已经结束了也没有引起什么争议,也没有引起网络关注,可是近日青岛某法治在线节目却提及了这个事情,而且作为一个典型的案例进行宣传报道。
本来宣传报道的目的是好的。就是大家要遵守交通规则,行走时要注意周围的安全环境,不要盲目的打手机,而不注意周围的安全环境。
可是这个案例的焦点却出现了问题,很多网友开始发挥了想象,那就是行走时安全距离是多少?法律有规定吗?是不是这样的判决会给一些老人带来碰瓷的嫌疑,特别对于商场、交通出入口等行人特别的多,人与人之间的距离特别的短,是否会存在着碰瓷有借口?
对于这个案件很多网友都争相评论,但对于这个判罚费用确实过高,走个路都要赔偿别人7万元,这应该有点多了。毕竟本人不是愿意拿出来这么多钱赔偿?
更何况这个王某还非常负责任,把他扶起来,然后又送到医院里去,这应该是一个善意之举。只可惜我国的法律规定有一种无过错责任的赔偿义务,似乎是一种倾斜弱势方,但不应该谁受伤谁有理?谁倒下谁有理?这样会使得很多好人伤心,会使得道德受到质疑!
法院应该根据王某的家庭情况给予适当的处罚,不应该这么强求的判罚,更不应该把这样的事件拿出来炫耀,毕竟这是会引起道德观念的认知问题,这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案件,判罚也是非常有争议的,并非是圆满的解决了这一次纠纷。
对于该案件,当地法院也发表了相关的文章,但是目前因为该事件引起了舆情效应,所以已经删文并且关闭了相应的评论。
具体该案件相应的内容或者详细的判罚的解释,大家可以认真的看一下下面的一张图片解释的也非常的清楚,但不要特别的去在意,控制好情绪:
1、法院的责任认定,为什么出现了7万元的判决处罚?
2、解释行人保持的安全距离是多少?法律依据是什么?
3、行人在行走中要注意什么?要防范什么?如何去防范?
案件不仅仅是对这个判罚有一定的质疑,更影响了当地的文旅。似乎青岛文旅受了无妄之灾,很多网友留言让人非常的可笑,但是又是一种幽默。
有网友留言,带着爷爷、奶奶到青岛去旅游,需要注意什么?
还有网友留言,85岁的爷爷可以到青岛再创业了。
甚至有网友表示,来青岛旅游走在大街上,兜里必须装着7万元,否则还不敢出门。
尽管这些留言很幽默,但同时也给大家有了一个路上行走的提醒,这样的事情可能不仅仅是在青岛发生,在其他地方也有可能发生,这主要是法官的判罚和认知问题。
根据判罚的责任,王某只承担30%的责任,也就是在5.6万元结果经过法院调解协商,最终赔偿了7万元。这可能存在着妥协的问题,也就是王某出现了妥协,毕竟人家有伤残10级,或许已经达到了轻伤的情况,下一句话就不言而喻了。
最后只想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但对如此判罚之重的情况,如此个别的案情案件,应该以双方调解满意为好,但不应该官方部门拿出来作为典型宣传。毕竟影响到道德和法官的个人业务知识和判罚能力的问题,更重要的还影响到了区域的旅游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