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末期,国力衰弱,金融体制混乱,钱币发行也混乱,国家政权对货币发行事实上已经失去了掌控权。当时,在东北及周边地区流通的货币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私帖、羌帖和官帖。
清末的官饷流动使用用银子,而普通民众之间的交易用制钱,东北地区制钱缺乏,没有那么多现钱,于是大多数商家交易都采用了记账的形式,这个记账的信用单据,也因为其蕴含的价值而与货币并行流通,成为信用货币。清咸丰二年(1852)以后,民众正式将这种“信用货币”称为“私帖”。
以哈尔滨地区为例,该地区流通的私帖,多属于“商帖”性质,以制钱(吊)为本位,只限该私帖的发行地区以及其他地区有交往的商号之间流通使用。
光绪二十年铁岭阿吉牛堡子德玉顺记私帖
私帖大多为殷实商号或者钱庄自行发行,无需官府批准,其形制与各地私营钱庄发行的“钱庄票”没太大区别——票面印有发行商号的名称、钱帖编号以及凭此帖取钱若干吊等字样。
抚顺康尔屯泰和涌记私帖
在19世纪中期,私帖已在东北地区广泛流通,填补了清政府货币供应不足的空白。但因缺乏监管,导致滥发,加剧了市场和金融体系的混乱,直至20世纪20年代张作霖政权整顿后私帖才被逐渐取缔。
所谓“羌帖”,是我国东北和新疆地区民间对沙俄在我国发行的卢布纸币的俗称。
19世纪中叶,沙俄帝国通过《瑷珲条约》侵占了我国黑龙江以北、乌苏里江以东共100多万平方公里的地区。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羌帖”就越过边界侵入我国东北、新疆的伊犁和塔城地区、外蒙古和内蒙古东部一带。
沙俄在1897年实行“金本位”,规定“羌帖”可随时兑换金币。当时哈尔滨的华俄道胜银行声称:“卢布就是黄金”,可以随时兑换,1卢布可向该行兑换1个银卢布(含银5钱8分),满5卢布可兑换1个金卢布。当时东北地区币制混乱,天天在变,且各省货币互不通用,兑换时还要扣除佣金,层层蚀耗,人民苦不堪言。沙俄“羌帖”为十足可兑现纸币,货币信用极佳,币值稳定,1卢布相当于中国现大洋1元,在民间其实是很受欢迎的。官府及各个军阀为了多征税,也把税捐、印花、田赋等规定用“羌”帖交纳。
沙俄1909年10卢布羌帖
1903年中东铁路全线通车后,铁路运费、与俄国人交易以及铁路地段内的税捐缴纳,都强制民众使用“羌帖”,于是,“羌贴”的流通量更是迅速增加。“羌帖”作为一种外来货币,迅速控制了中国北部及东北部的金融。
但是到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沙俄因战争需要开始滥发货币,羌帖币值开始下跌。1917年“十月革命”后,羌帖迅速贬值,至1920年已经沦为废纸,大量持有羌帖的中国人民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官帖,是清末东北三省官银钱号局所发行的钱钞的统称。为对抗羌帖和私帖,当时的政府试图以官方信用重建秩序,在1898年后设立吉林官帖局(后改组为永衡官银钱号)、广信公司等官办金融机构,发行官帖(如铜元票、银元票)。
吉林永衡官帖二吊
官帖面额有一吊至一百吊等多种。后因但受制于财政危机和军阀割据,发行过滥,兑价日跌,几成废纸,最终退出历史舞台。
总体来说,在清末民初的东三省,官帖、私帖与羌帖三种纸币虽有大致的出现顺序,但基本上是混乱并行的,既反映了当时政治经济环境的演变,也为我们揭示了东北地区货币复杂的历史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