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鼓楼法院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福州市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鼓楼区商务局部分工作人员及福州市鼓楼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家企业代表、媒体记者应邀出席。

发布会上,鼓楼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裕锦详细通报了近三年鼓楼法院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从案件数量、争议焦点、审判特点等维度展开深入分析。鼓楼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陈起强对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典型案例进行全面解读。随后,该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李振云就媒体记者关心的案件审理难点等问题进行专业解答。 


  2022年至2024年,鼓楼法院共受理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77件,年均受理数约25件,但2025年以来,截至第一季度,已受理30件,呈大幅上升趋势。经过系统梳理,案件呈现三大显著特征:一是原告主体高度集中于被特许人,且集中于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二是同一特许经营主体关联案件多、涉诉时间集中、诉讼主张趋同,标准化经营模式与格式合同加剧纠纷规模化;三是被特许人继续履行意愿低迷,核心诉求集中于合同解除及效力否定。

  本次发布会公布的多起典型案例,涵盖格式合同“单方免责条款”、商圈保护义务、特许经营单方解除权、变更加盟店铺的品牌标识等特许经营纠纷中的常见情况。发布会通过“以案释法”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裁判指引,推动特许经营行业迈向规范发展。


在审判实践中,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存在以下共性问题需要注意,一是特许人的资质瑕疵与宣传行为失范,部分特许人存在资质不符法定条件、经营资源瑕疵及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二是被特许人缔约审查缺位与履约不当,普遍存在缔约能力不足,对抗风险能力不强,诉讼能力较弱的现象;三是合同形式合规表象与实质公平背离,特许经营合同存在“形式合规性”与“实质公平性”背离问题。

为健全特许经营管理,推动可持续商业模式。

  特许人应通过申请专利、注册商标等方式建立经营资源,构建合法、稳定、可复制、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要求,做到“两店一年”,并向市场监管局披露年报。合同履行过程中,特许人可建立动态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审查被特许人资质与履约能力,通过标准化培训、经常性经营指导等方式引导被特许人规范经营,做到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互利共赢,实现市场秩序与商业效益的双向提升。


被特许人可在缔约前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裁判文书网等权威平台,对特许人资质条件、涉诉情况、信用记录等进行实质调查;签约时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细化合同条款,明确特许经营资源内容、费用结算标准、违约责任等核心要素;履约中建立采购凭证、经营数据等电子化留痕机制,提升证据固定能力。

  下一步,鼓楼法院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强化“司法+行政”协同保护,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证据互认、协同调解、合规指导、联合普法机制,共同推进特许经营行业全链条保护。积极践行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惠企安商”理念,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特许经营行业健康发展,助力营造公平、诚信、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林凡圆)

责编:郭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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