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根据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向特定对象发出的函件,发送律师函具体可以起到以下六个作用:

1、澄清事实:对于当事人之间难以厘清或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律师函可以理清相关争议事实,向特定对象或不特定的公众澄清事实原本情况,避免负面影响持续,争取舆论支持。

2、警告、制止侵权行为:在被侵权的情况下,如知识产权侵权、名誉权侵权等,为降低侵权行为对委托人的损害,发律师函告诫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可以降低受损害的程度,如果对方主动承认侵权,还有可能达成和解协议,避免日后诉讼麻烦,或者为日后诉讼留存有利证据。

3、催告履行:催促对方履行法律或合同约定的义务,有时这种催告是必须的,是权力人要主张进一步的权利的法律基础。例如当借贷双方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时,律师函就可以提到正式催告还款的作用,而且通常会附履行期限,逾期再不履行则可以主张逾期利息或违约金,否则未催告期间将通常不会视为违约。

4、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除了协商或诉讼解除合同外,守约方可以在对方构成根本违约时提出解除合同,而且需要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做出,此时通常就会以律师函的方式解除。

5、中断诉讼时效如前所述,律师函可以催告对方履行,即使催告并非前文提及的某项权利的基础,催告行为本身也有使诉讼时效发生中断的作用,发律师函作为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一种方式,依法具有时效中断效果,特别是诉讼时效临近而直接起诉还没有准备好时,直接先发给个律师函就很有必要。

6、留存证据:发出的律师函以及对方的回函等,其内容通常都会直接反映双方的争议核心问题,相关函件的发出和签收记录与律师函形成一套证据,也是诉讼中常见的证据。

希望本文对大家有所帮助!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