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法官,非常感谢您们!我现在自愿撤回对我儿子的诉讼。”一位八旬老人眼含泪花,不停说着对办案人员感谢的话。是什么竟让八旬老人一纸诉状将亲生儿子告上法庭呢?且随我一起来看看事情的经过。

原告邵某育有邵甲、邵乙、邵丙、邵丁四个儿子,邵丁多年前已去世,其余三子均已成家另住,儿孙满堂,原本邵某应当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晚年生活,可为何会与自己亲生儿子对峙法庭呢?随着案件审理,获悉邵某独自居住在农村,其长子邵甲在贵阳工作,邵甲与邵丙更多的承担了邵某的部分生活开支(药品、生活用品及基本生活开销),邵乙并不是不履行赡养义务,而是因为邵某与邵乙性格相似,长期言语不合,邵某遂一纸诉状将邵乙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赡养费。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邵某的生活现状及其子女的家庭情况,得知邵某现年迈体弱、丧失劳动能力,需子女共同承担赡养责任。在详细了解纠纷缘由后,通过多次与邵某及其三个儿子沟通联系,考虑到邵某年事已高且行动不便,于2025年4月27日,采取“巡回法庭+普法宣传”的方式深入和平村村委会,联同村委会精准施策,采取“肩并肩、背靠背”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人员通过“讲情理”与“释法理”相融合,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角度出发,对双方进行正向引导,劝诫邵某的子女要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父子之间要相互包容、相互体贴,确保老人能够安享晚年。在承办法官的倾力调解下,邵某的三个儿子认识到自身做法的不妥,原本剑拔弩张的父子关系变得其乐融融。当即,原告自愿撤回对其儿子的起诉。


案件办理中,承办法官结合“马锡五审判方式”,充分运用“和为贵”的解纷智慧,最大程度降低诉讼对亲情的破坏,坚持如我在诉理念,着力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做深做实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靠。

主编|王 钱 责编|张振宇

编辑|柳文慧 供稿 | 马骄子 张雅文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