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有方 >> 第五十三期

案例简介

调解社工:黄善嘉

>>事件回顾

2023年8月,马某与张某在南海区内某小区因物业费用问题发生口角继而产生争执,后马某报警求助,为更好地处理辖区里的纠纷,处警警官安排马某与某物业公司代表到社区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调解会议上,调解社工首先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事情原由。小区物业公司代表称:马某因一直未缴物业费用,故物业公司派代表张某上门告知及追讨,要求马某支付拖欠的2023年上半年物业费用。随后,调解社工向马某了解一直不交物业费用的相关情况。马某表示,其当年装修这一住宅时,有3000元的装修押金在物业公司,此装修押金足够抵扣所欠的物业费用,其希望能将该押金抵扣所拖欠的物业费用。随之,调解社工向小区物业负责人了解马某所述是否属实,并尝试从中协商。物业负责人表示,公司是于2023年1月与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前管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在撤场时并未与现公司进行对接,表示现物业公司是没有马某所提及的装修押金,不能同意马某提出的用装修押金抵扣物业费的请求。对此情况,马某表示一直都没有在该小区居住,也不知道小区在何时成立的业委会,前一个物业公司撤场的时候也没有人通知,所以坚持要求物业公司先退回装修押金再处理所拖欠的物业费用。

为了解决本案纠纷,调解社工决定尝试帮助马某先退回装修押金,对于是否存在装修押金的事实,调解社工要求马某先提供当时物业公司出具的装修押金收据,在确认过该凭证原件后,社工联系该小区的上一任物业服务管理公司负责人,了解协商马某装修押金的事宜,经过调解社工的沟通,该物业终于将3000元的装修押金反还予马某,马某在收到退还的装修押金后,一次性缴清了拖欠的全部物业费用。

>>案例点评

开展调解工作时,需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理解他的内心与想法,让双方当事人意识到调解的意见具有客观性及专业性,如此才能让当事人信服,进而更好、更快、更方便地解决纠纷,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当前,继而进一步彰显人民调解的社会作用。

专栏简介

人民调解员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具体承担者,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制、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责任使命。2017年开始,佛山市博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先后承接了南海区区直部门调解项目、丹灶镇纠纷多元化解项目、里水金旗峰社区调解项目等,至今,约30名调解社工活跃在区-镇-村居三级的矛盾纠纷调处一线中,调解成功率达90%。

调解社工运用社工情怀与专业手法,通过融情于法的专业运用,柔性地处理、协调社会矛盾纠纷,有效的提升调解的成功率和满意度,令社会工作与司法调解两种助人的职业擦出更富有人情味、更接地气的火花。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