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协议是很多企业留住人才及保护商业机密的重要手段。然而,在竞业限制诉讼当中,企业往往是弱势的。因为员工在离职以后,公司是很难把控员工的就业状态与去向。只能靠怀疑与打听,而这种方式往往是非常不靠谱的。一方面打听的渠道有限,另一方面打听的对象不一定靠谱,你也不知道你打听的对象与员工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有没有说实话。
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所有的竞业诉讼中,企业需要证明员工有违反竞业限制,即企业必须要有竞业举证的义务,才有可能赢得了竞业限制的诉讼官司。那么,企业该如何证明员工有违反竞业协议,企业该如何就员工违反竞业进行举证呢?


竞业违约企业该如何举证?

企业想要证明员工违反竞业协议,至少需要拿出三个实质性证据材料。
1、证明员工的竞业协议有效

首先得证明员工是签署竞业协议的主体,即员工已经掌握了企业的商业机密。像普通员工,如办公室文员,行政主管等员工,没有掌握也无法掌握公司的商业机密,即使签了竞业协议,也是无效的。其次,要确保协议与执行本身不违法,如每个月有正常给员工支付竞业补偿金等。
2、证明两家公司存在竞争关系
竞业协议的范围不能无限扩大,在实践中,为了不让公司将竞业协议无限扩大,法院需要原公司拿出证据材料来证明原公司与新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很多企业只是做电商业务,但竞业协议的范围却是整个互联网企业,很明显,这是不合理的。那么,企业如何证明两家公司之间存在竞争关系呢?这需要从双方的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实际经营范围、实际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客户群体、上市公司财报等信息进行充分的对比与分析后,才能得出结论。
3、证明员工实质在竞争对手任职或提供服务
这是竞业诉讼中最难获取的证据,也是竞业诉讼实践中企业方最大的痛点。企业怀疑员工违反竞业,不能当证据,需要有员工违反竞业的实质性证据。只有拿到这个证据,企业才有可能赢得诉讼。目前而言,并没有特别好的办法。实践中,企业一般会从双方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银行工资流水、进出竞争对手办公室视频等方面进行取证与固定,然后通过各种证据的组合。只要证据合法、合理,能满足法院或法官认定需求的,一般都可以赢得官司。
因此,企业想要证明员工违反竞业协议,需要从竞业协议的有效性、两家公司存在竞争关系、员工实质在竞争对手公司上班这三个方面进行证据梳理与固定。这三个证据,缺一不可,只要有一项不合格,诉讼就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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