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取消三不再”部署,按照《宁德市检察机关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工作要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全链条、全要素、全维度”三维驱动机制,以业务管理为引领、以案件管理为核心、以质量管理为抓手,推动蕉城检察工作现代化转型升级。


闭环管理

构建“全链条”管理体系


以业务管理为引领,加强业务数据管理和重点数据监测,建立“数字画像”机制,将数据分析与办案质效会商相结合,实现业务态势动态感知。推行“专班+清单”制度,制定《重点攻坚项目责任清单》,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考评”工作机制。综合使用系统巡检、送案审核等多种方式,加强重点环节的常态化预警提示和督促落实,实现案件从受理到结案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探索建立“每案必检”机制,推动案件检查的“事中监管”与案件质量评查的“事后纠错”有效衔接,促进办案质效提高。


智能管控

打造“全要素”管理模式


以案件管理为核心,打造“质效可视”化管理模式,突出检委会和检察长的宏观管理,完善三级审核把关机制,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质效管控功能,提升办案质量。建立“检察业务全景分析平台”,规范办案单元设置、案件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管,严把案件“进出关”,防止案件“带病”进出;严把办案“程序关”,促进案件规范化办理;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业务数据精准。建立常规抽查与专项评查相结合的质量控制体系,综合运用自我检查、交叉核查、专项评查、反向审视等方式加强案件质量检查。


质效并举

完善“全维度”管理机制


以质量管理为抓手,构建素能提升学习机制,做好老新“传帮带”,立足“五维”(两周一课、业务沙龙、听庭评议、检察论辩、常态交流),加强检察人员办案能力、监督能力建设。推行“一条三查”,即查程序合法、实体正义、社会效果,确保办理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处理结果公正合理,办案效果符合社会公众的期待。构建“自查-检查”机制,注重办案质量评价、案件反向审视,通过检察人员自我检查、部门交叉检查机制,全面审视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责任意识。

供稿:黄家松

制作:梁倩鋆

责编:巫钦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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