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八
风起正清明
思故亦向新
清明,既是承载着千年文化的传统节日,也兼具着自然与人文两大内涵。如何让传统习俗与现代文明相融,让法治精神与人文情怀共生?这正是检察公益诉讼需要回答的时代命题。
以“检察蓝”守护“清明绿”
以“检察蓝”守护“清明绿”
近年来,仓山区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主动把生态检察保护工作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能动履职,共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8件,提出检察建议27件,提起诉讼4件。此外,仓山区检察院探索“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的多种检察职能解决方案,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实现对违法犯罪行为人刑事、民事公益立体追责。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河长制”,推动生态综合治理,明确了“十项工作职责”,建立了“六大工作机制”,为完善涉河涉水犯罪案件办理提供了新模式,切实推动提升全区河流治理与管护水平,维护河流生态功能,夯实绿色发展根基。
以法治力量捍卫英烈荣光
烈士纪念设施铭刻了无数革命先烈为党的事业付出的伟大牺牲,是重要的红色教材,必须倍加爱护。仓山区检察院联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区文体旅局共同在高盖山烈士墓园设立“公益诉讼检察保护点”,依托该检察保护点,立足检察公益保护职能,协同相关行政部门开展英烈保护工作,为传承红色基因贡献检察力量。
以法治力量捍卫英烈荣光
“二七”烈士梁甘甘墓位于仓山区城门镇梁厝村,于1992年列入区级文保单位名录。由于年久失修及梁厝村整体征迁,墓园周边风貌遭到破坏。仓山区检察院向文物主管部门发出公益检察建议,要求加强梁甘甘墓的管理保护力度,恢复英雄烈士墓须有的庄严、肃穆环境。如今,修缮完成后的梁甘甘烈士墓周围清风习习、绿荫掩映,为我们回忆历史、缅怀先烈提供了寄托。
以文明治丧倡导时代新风
生前尽孝当“繁”,身后扫墓当“简”。清明期间,仓山区检察院积极响应“福州微文明”平台发起的“”网络祭奠活动。检察干警通过线上敬献花篮、鞠躬和留言等方式寄托哀思,留言板上一句句“山河已无恙,吾辈当自强”“铭记历史,检心向党”的誓言,凝聚起奋进新时代的信念,引导干警及群众以绿色文明方式传承精神火炬。
检察机关既是公共利益的守护者
也是文化传承的接力者
以法律为笔,以责任为墨
共同绘就一幅
“绿色清明、平安清明、文化清明”的
时代画卷!
策划丨吴昌峰
校对丨陈唱
编辑丨郑云龙 雷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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