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通过全网布控、及时出击,两度精准拦截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等不诚信行为,有效维护司法权威。
违反“限高”令,法院果断出手
黄某向郑某借款到期后未主动偿还,被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黄某应向郑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黄某未主动履行,郑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白云法院向黄某发出报告财产令,但黄某未报告财产情况且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禁止黄某乘坐飞机、旅游度假等一系列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消费行为。
相关“限高”措施生效后,申请人郑某发现黄某仍多次违规乘机出入境,并在社交平台上晒出旅游的照片,遂向白云法院举报。
白云法院接到举报后,立即排查相关线索,并向某外国航空公司发函调查,核实黄某多次通过境外购票等方式,违反限高令搭乘飞机出国。
为督促黄某履行义务,白云法院迅速对黄某作出拘留决定和限制出境决定,并向公安机关发出布控和边控请求。今年1月19日正值周日,黄某在机场欲乘机出国,被出入境边防站当场拦截。接到通知后,白云法院迅速启动节假日值勤应急机制,执行法官与数名法警一起,火速前往机场将黄某带回,并开展调查询问工作。
黄某交代,其近几年因工作需要经常往返国内外,但没有主动偿还过申请执行人款项。鉴于黄某多年来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白云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拘留后仍不悔改,法院铁腕执行
被宣布拘留后,黄某未提出异议,其向执行法官表态从拘留所出来后尽快想办法筹集资金履行义务。为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推进,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兑现,法院一方面给予黄某筹措资金的时间,另一方面也时刻提防黄某“使诈”,向公安机关发出继续进行边控的请求,预防黄某再次出境逃避执行。
2月25日下午,执行法官就接到外市某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紧急通知,黄某欲从该口岸出境时再次被拦截。接到通知的执行法官与法警迅速行动,立即驱车赶赴口岸,与边检干警办理交接手续后,执行法官当场对黄某宣读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黄某,违反报告财产令,且多次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经第一次司法拘留后仍不履行判决义务,现决定对你进行司法拘留15天。”
随后,执行法官和法警又马不停蹄地将黄某带回广州进行拘留。从拘留所办完拘留手续出来,时间已临近凌晨。
鉴于黄某没有制定切实的履行还款计划,法院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相关材料移交公安机关。3月11日,在15天的司法拘留期满后,公安机关对黄某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感受到法律强大威慑力的黄某这才慌了神,当即表示将尽快制定还款计划、履行部分还款义务,争取宽大处理。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官提醒,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不仅是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必须恪守的法定责任,更是彰显诚信品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之举。被执行人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逃避执行不仅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司法拘留、罚款,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广州法院将继续强化与机场、铁路、边检等部门的沟通配合,织密执行联动网,惩戒失信行为,堵塞违法漏洞,确保执行惩戒措施的震慑效果,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法 条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 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三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三)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来源: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图片:白云法院
供稿:执行局 刘静、刘嘉铭、法警大队
编辑:冯珉珊
总第<1866>期,2025第<2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