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庭审表现如何,当场“打分”

本报讯(记者马胜伟 通讯员唐洁)3月19日,李某某抢劫案公开审理,江苏省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何志文出庭支持公诉。当天,庭审现场还有4位特殊的旁听者——南京市人大代表汪小青、黄永明、段明和人民监督员胡成敏。他们是地方人大、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推荐的庭审观摩评议员。

四人各自拿着一份评议表,按文书质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庭审礼仪、庭审效果等要点赋分,全方位、多角度考察公诉人的出庭能力。同样担任评议员的还有南京市检察院从市区两级检察院相关业务条线选出的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代表等9人,共同为办案质效把关。

“一取消三不再”后,如何做实“三个管理”,推动办案质效提升?南京市检察院结合2024年1月制定的《关于开展入额院领导庭审观摩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构建完善入额院领导常态化庭审观摩评议机制。机制明确,庭审观摩评议的案件范围包括重大社会影响、案情疑难复杂、庭审对抗性强、新类型案件等其他具有典型意义的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将庭审现场打造成高质效办案的生动课堂,促进提升检察人员出庭能力。

起诉书落款表述不当、讯问提纲层次不清、公诉意见书归纳不全面……每次庭审结束后,庭审观摩评议员围绕法律文书制作、庭审应变能力、法庭辩论策略等立即进行评议,直指问题和不足,现场充满“辣味”。截至目前,南京市检察机关已开展入额院领导庭审观摩评议11场,发现并整改问题80余个。比如,针对起诉书存在的问题多、散、杂,且格式不统一等问题,2024年11月,南京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南京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起诉书制作规范指引(试行)》,有效提升庭审能力和办案质效。

“评议发现的一些问题也是司法办案的常见问题,现场观摩庭审就像一堂生动的培训课,既有利于改进出庭工作,又能促进提升支持公诉能力。”多次参加观摩评议的南京市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王寅表示。(检察日报马胜伟 唐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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