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姜燕/文图


“这间临时门面长时间影响了城区风貌,拆除后为周边居民生活带来了便利!”近日,唐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拆除城区街道一处临时建筑,此次行动邀请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到场监督,县检察院及街道基层组织见证执行。

赵某申请执行王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最终判决王某应拆除争议土地上的临时建筑,将土地返还原告。判决书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义务,赵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通过现场告知、电话联系、张贴公告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王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


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实施,唐河县法院执行局事先根据实地勘察和可能突发的风险情况制定执行预案。3月12日,执行干警们驱车到达执行现场,按照预案分工迅速就位、各负其责。执行法官再次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后果,面对法院的坚决态度和执行威慑,王某表示愿意配合拆除,并自行联系施工人员拆除涉案建筑。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主动帮助王某腾空临时建筑内的物品,积极清理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垃圾等。在执行干警的协调指挥下,在场工人对房屋内进行检查,在确认没有需要转移的物品后,对涉案建筑物进行拆除。

最终,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历经9个小时,执行干警成功对涉案土地上的临时建筑完成了拆除。

【编审:赵勇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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