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付款义务,顺利执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张某因在某木材加工厂从事锯木工作中发生事故,导致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张某与该加工厂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本院判决,由该木材加工厂支付张某赔偿金6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该木材加工厂及其经营者陈某未能按时履行支付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迅速查控被执行人陈某的财产,冻结其银行存款3.1万元,但仍未达到执行标的。为及时化解纠纷,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耐心释法明理,并严肃告知其不履行还款义务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双方对于彼此的困难都表示理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陈某在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张某5万元。

次日,陈某现场支付1.9万元现金给张某,法官将之前冻结的3.1万元一并发放给申请人张某,案件圆满执结。

本案的成功执结,不仅体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高效与公正,也展现了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执行工作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生效判决文书只有履行完毕才能体现出真正的司法价值,才能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玉屏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行理念,不断提升执行效率,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玉屏法院 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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