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2月25日,记者获悉,因虚假宣传、销售产品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近日,琼海中原兰君食品店被罚款20万元。

据介绍,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月4日接到海南12345平台投诉举报工单,有消费者称琼海中原十八坡六方乔餐厅内的琼海中原兰君食品店存在强买强卖问题。2月9日,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旅文局、市旅游警察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调查结果指出,琼海中原兰君食品店在经营场所销售通鼻果时放置有宣传单页宣传“通鼻果有祛风寒,通鼻窍的功效。性味:辛、温、归经、归肺、通鼻窍。主治:过敏性鼻炎、鼻窦炎,急慢性鼻炎。风寒感冒引起的咳嗽,呼吸道感染、咽喉炎”,销售天麻时放置有宣传单页宣传“野生天麻主治:头痛惊风、头晕目眩、四肢麻木、失眠多梦、补气益血、打呼噜有奇效”,销售川贝时放置有宣传单页宣传“川贝清热润肺、化痰止咳。用于肺热爆咳,干咳少痰,咳痰带血,润肺止咳,清热散结”,销售鹿茸时放置有宣传单页宣传“鹿茸功效:壮元气、补气血、益精髓、强筋骨、肾阳虚衰、神疲乏力、虚劳赢瘦、可用于治疗男性阳痿遗精、女性宫冷不孕,对治疗眩晕耳鸣、腰腿酸痛、崩漏带下有很好的功效。精神倦乏、眩晕、耳聋、目暗、治三高、防脱发”等对所销售的多种产品进行各类治疗效果宣传。琼海中原兰君食品店在销售天麻、石莲果、便秘果、石斛、三七、川贝等产品时没有规范标明计价单位及售价,在标价签上计价单位处标注价格,在售价处标注1克。

琼海中原兰君食品店经营者唐某艳称其对于商品的标价不了解,其不清楚计价单位和售价的意思,其在销售通鼻果、川贝、天麻、鹿茸等商品时所放置的宣传单页是由其本人所放置的,对于宣传单页上所宣传的功效其并不了解,在销售商品时让消费者自己查看宣传单页上的宣传资料,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如果不满意可以退款。

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琼海中原兰君食品店在销售天麻、通鼻果、鹿茸等商品时作出治疗效果方面的宣传,属于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此外,琼海中原兰君食品店在销售天麻、石莲果、便秘果、石斛、三七、川贝等产品时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的违法行为。

据悉,针对琼海中原兰君食品店存在上述违法行为,2月19日,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琼海中原兰君食品店按照规定对所销售的商品明码标价、责令琼海中原兰君食品店立即停止对所销售的商品进行治疗效果宣传,并对琼海中原兰君食品店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苗小艺】

【内容审核:李雨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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