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警员离奇死于警察宿舍,一双儿女也遭乱刀砍死,结发妻子更是被斩“断”头颅后陈尸厨房,死状极其恐怖、惊悚……
刚开始,警方还以为是夫妻俩吵架后互相砍杀再畏罪自杀,后又认为是高利贷纠纷遭债主泄愤、灭门。直到揭开女死者那令人咋舌的“风流史”,才确定这是一桩因情而起的谋杀案。
不过当凶手落网后探员却发现,惨案的幕后主使居然就是“断”头的女屋主,是她一系列的骚操作“误”灭了自家满门……

1987年4月5日早上8时许,隶属香港新界粉岭机动部队(PTU,俗称“蓝帽子”)总署后勤部的警员黄正琦,早早抵达了上环的信德中心港澳码头,焦急等待着食堂同事郑炳和。

原来这天正好是星期天,又恰逢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按警署的休假规则,黄、郑二人均有3天假期,因此4月3日傍晚下班后双方就约好去澳门游玩两天。

不过郑炳和早已成家并育有一双儿女,9年前在葵涌葵义路11号的“已婚警察宿舍”(2015年清拆后,在原址上建了现在的葵翠邨)获配了一套27平方米的单元间,而未婚的黄正琦则未达到配房条件,长期独居于青衣岛大王下村的某石屋中。又由于两地相距甚远、交通不便,双方只能约定5号早上8点先到码头会合后,再一同乘船前往澳门。


右侧的20层建筑即清拆前的葵涌已婚警察宿舍,照片摄于1982年

奈何一直等到上午10时许,黄正琦始终未见着郑炳和身影,那个年代大家又都没手机,警察宿舍还距码头15公里远。所以眼看船票即将售罄,黄正琦便独自搭船去了澳门。

4月6日下午3时许,意犹未尽的黄正琦乘船返回香港,正巧当晚还得去荔景山路的亲戚家聚餐,遂决定顺道去拜访一下郑炳和,问问他为何无故爽约。

谁知抵达郑家位于警察宿舍B座6楼510室(一楼通常被称作“G层”,二楼才开始有住户)后发现,单元间最外层的一道铁门紧闭,第二层的木门则虚掩着露出条门缝,黄正琦呼叫数声始终无人应答,一股令人作呕的异味还顺着门缝不断飘散而出。

为什么单元间木门虚掩还飘出异味?郑炳和一家四口又去哪了呢?黄正琦虽心存疑惑,但思索片刻后他就转身离开了宿舍大楼,甚至都没好意思推开木门查看一下屋内情况。

毕竟这里可是警察宿舍,哪个胆大包天之人会在“太岁头上动土”呢?更重要的是,早在半个月前,郑炳和就计划清明假期回广东肇庆鼎湖老家祭祖、游玩,都是黄正琦“苦劝”后才改变主意答应去澳门。

所以黄正琦猜测,郑炳和应该是忘了双方的约定,带着家人回乡祭祖、游玩去了,只不过出门时忘记关上里面的木门。

至于那股异味,或许是天气闷热,致厨房未煮过的食材发霉、变质。倘若此时贸然推开木门,反倒会令有心者察觉到郑家无人进而萌生盗窃之犯意,指不定那股异味也会给周遭邻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郑炳和家大门

4月7日早上7时许,休完假的黄正琦照例前往食堂上班,可忙碌到上午10时依旧没见着郑炳和身影。难道郑炳和睡过头忘了今天要上班,又或者一家人还在广东尚未返港?

食堂人手本就不够,黄正琦一人完全忙不过来,无奈他只能前往值班室拨打郑炳和单元间电话询问情况。岂料一连数通拨出后始终无人接听,辗转联系到郑炳和广东的胞弟也被告知,4月3日中午,郑炳和的确有致电老家称会带着妻儿回来扫墓、游玩,可直到现在他们都未看见这一家四口!

既没有赴约去澳门也未回过老家,虚掩的木门还传出一股异味……这顿时令黄正琦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遂急忙将情况上报给后勤主管。闻毕主管就领着黄正琦和另一名同事,匆匆朝警察宿舍B座赶去。

果然抵达单元间大门后,3人即闻到一股比昨天更加浓烈的腐臭味和血腥味,黄正琦也来不及多想一把推开了木门,赫然瞥见右侧一张木质高低床的上下铺,似乎都有一名裹着被单的未成年孩童。一旁的铁架床上,更是仰躺着一位小腿伸出床沿的成年男子,哪怕站在铁门外也能清楚看到,其身下的白色被单上沾有大量血迹……

见此情景,几人迅速致电新界消防队前来撬门,随后又拨通了警署同僚的电话寻求支援。


警、消、医等部门纷纷赶往事发宿舍

约中午11时许,消防队顺利撬开了510室单元间大门,进屋后一幅“人间炼狱”的场景也骇然呈现在众人面前。

只见靠墙的一张高低床上层,有名女童被裹在一条格纹被单中,其双眼圆睁、嘴巴微张,尸体则严重腐败、肿胀,上半身更是遍布触目惊心的刀痕,肆意流出的血水也将被单和床单都染成了暗红色。

经辨认,该女童为屋主郑炳和10岁的大女儿郑婉雯,就读于葵兴“许大同小学”上午班四年级。不过小女孩经常旷课学习成绩一般,父母似乎也对这一情况满不在乎。

高低床的下层,同样有位被白色被单包裹着的男性童尸,且与郑婉雯一样,其尸身严重腐败、肿胀,尸水更是混合着血水沿右侧颈部一道近10cm的伤口不断溢出,扯开被单瞬间就闻到一股难以名状的腐臭味。

经辨认,该男童为屋主郑柄和小儿子郑梓杰,半月前刚度过5岁生日,曾就读于葵芳“崇天幼稚园”上午班C班,但农历新年后就再未去过学校,3月初幼稚园老师还上门来催收他欠下的2个月学费。



靠近阳台的一张双人铁架床上,仰躺着一名中年男子,其上穿白色T恤,下着灰色短裤,双腿屈膝、膝盖以下伸出床外,未穿鞋。浑身亦布满刀伤,整个面部也发黑、肿胀并引来不少蚊蝇,看着令人感到极度不适。

经辨认,该死者正是37岁的屋主郑炳和,从警15年,警员编号“116X8”,最开始为驻守九龙总部的军装警员(级别低、晋升速度慢,主要负责巡逻、维护公共秩序等日常任务),1974年因能力出众,被调至旺角警署任重案组便衣警察(通常为高级以上的警员,晋升速度快,主要负责刑事侦查、缉毒、反黑等特殊任务)。

然而郑炳和一直有赌博的陋习,升职后薪水高了更是变得一发不可收拾,不仅工资全扔进赌桌,没钱了还去向高利贷借,债主则数次追到警署逼其还债……

为避免影响警队形象,上司曾多次对郑炳和进行约谈、劝导,可他似乎毫不在意自己的前途,依旧频繁出入地下赌场。1977年又因一次行动上的疏忽致同僚受伤,主管部门不得不将其降回军装警员。

1978年,眼看晋升无望的郑炳和,主动请求调入粉岭机动部队总署后勤部担任厨师一职。同年8月,他还向纪律部队申请获配入住该单元间。



当然,床上的三具尸体绝非单元间内最恐怖的画面。因为当探员进入厨房后惊恐地发现,地上居然还俯趴着一名中年妇女,可她的头颅却翻转了180度,面朝天花板“挂”在自己的后背上

探员们推测,死者应该是呈站立姿态时,遭人从喉部下刀斩断喉骨及颈椎骨。但由于后颈部的皮肉未被斩断,依旧连接着头颅和躯干,倒地时在惯性的作用下致头颅后翻,进而呈现出这般惊悚、恐怖的死状……

毫无疑问,此人就是郑炳和35岁的妻子李凤鸣,自称在葵青区某制衣车间任质检员。不过邻居们鲜少与其打交道,对她的印象只是长得端庄漂亮、沉默寡言,且脾气较为暴躁,时不时就听见夫妇俩爆发激烈争吵。

如此惨烈的现场,着实令见惯了大场面的探员们都感到头皮发麻、恶心目眩,好不容易缓过神后,才有人哆嗦着通知重案组、鉴证科及法医前来接手案件调查。

中午11时50分许,新界侦缉总部警司傅乃祥亲临现场指挥调查。中午12时许,葵涌重案组探员也封锁了B座大楼的前后门,严令除住客外的一切人员禁止上楼,案发的6楼更是不允许任何住户行经走廊,随后鉴证科还在单元间点燃檀香,以驱散尸臭、血腥味。



同日晚上7时许,鉴证科、法医(因情况比较复杂,初步尸检在现场进行)的勘验顺利结束,并做出以下几点结论:

1.单元间窗户均有安装防盗网,无攀爬、破坏迹象,抽屉也无翻动痕迹,屋内的贵重物品未失窃、郑炳和钱包里的500港币现金也没被取走,故初步排除了流窜人员劫财的可能性;

2.夫妻俩以及大女儿郑婉雯的钥匙均在屋内找到,最外侧的铁门还被上了防盗锁,必须用钥匙方能打开。且除了郑炳和以外,其余三名死者都穿着较为明显的睡衣;

3.面向电视机的一条长椅曾被人挪动过,长椅前的客厅地板上留有多处干涸血迹,客厅靠近厕所的墙壁上,还发现一枚模糊不清的血掌印;

4.四名死者的死亡时间均在4月3日晚12时~4月4日凌晨2时许,无捆绑痕迹,但因尸体腐败严重,已无法进行毒理化实验;



5.死者郑婉雯身中11刀,致命伤为切断气管及食管的喉部一刀,其余伤口分布在手臂、大腿、胸部、头部。死者郑梓杰身中8刀,致命伤为右侧颈部一刀,直接砍断了颈动脉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其余伤口分布在胸部、背部、手部以及后脑;

6.死者郑炳和喉部中有一刀,同样切断了气管并割开颈动脉,额头、胸口、肩膀亦有10几条深浅不一刀伤。最奇怪的是,他陈尸的那张铁架床竟还连着一根通了电的电线,且经检查发现,该电线是人为接驳到铁架床上的。正因如此,法医难以判断他的具体死因;

7.死者李凤鸣左、右手前臂均有多处抵抗刀伤,倒地后双手仍呈弯曲状,相信她在死前一刻还拼命格挡凶手的利刃,致命伤无疑为斩“断”头颅的那一刀;

8.现场寻获两把沾血的利刃,其中一把是西瓜刀,另一把是菜刀,不过这两把利刃上都提取不到有效指纹;

9.电视机组合柜旁的神位香炉下,压着一张用毛笔写的纸条,上书“郑国明,欠债不还,拿你命,贵利王包杀”15字。

经鉴定,该纸条材质为一款名叫“月宫殿”的优质宣纸,但现场并未找到写这张纸条的毛笔和墨水,相信它是在单元间外写好后再带入屋内的。另包括黄正琦在内的几名同事,均不认识这位“郑国明”究竟是谁,亦无法判断该纸条是否与命案有关。



另一边,经走访后探员得知,4月3日深夜~4月4日凌晨,曾听到女屋主李凤鸣大喊“不要,不要”,奈何夫妻俩经常吵架甚至打架,且未听见孩子们的呼救声,大家也就没太放在心上。

至于之后的几天,因连续下了数场暴雨,案发单元间的木门又仅露出一条细缝,所以众人还真没闻到太明显的异味。

调查到这,探员们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会不会凶手就是郑炳和,他先杀了妻子李凤鸣,接着又将两个孩子一并斩死,最后自己再畏罪自杀?

毕竟前面说了,单元间各窗户装有防盗网,铁门也是被人用钥匙反锁上的,而家中的三把钥匙均未丢失,母女/子三人还都换好了睡衣,这个时间点不太可能给外人开门。简言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现场是个“密室”,除非有人去偷偷配了一把钥匙,行凶后又反锁了铁门。

可即便如此,找到的那两把沾血利刃又该怎么解释呢?无疑它们都是凶器,若是外人行凶的话,临走时应该会将作案工具带离单元间吧?没必要留下如此重要的物证吧?

更巧的是,那把菜刀还就掉在高低床与铁架床之间的地面上,距郑炳和左脚脚尖不到40cm。另一把西瓜刀则掉在厨房地板上,距李凤鸣尸体不到60cm。


标识①、②为两把疑似凶刀发现位置

综上探员猜测,有可能夫妻俩又因琐事发生口角,并逐渐演变成肢体冲突、持刀互相砍杀,激动之余郑炳和奋力挥出一刀,就这么失手斩“断”了李凤鸣的脖子。

而由于双方打斗声极大,难免会惊醒熟睡中的孩子,两人目睹父亲行凶过程吓得浑身发抖,以至于忘了呼救、逃跑。谁知丧失理智的郑炳和竟将姐弟俩一同杀死,以免他们孤苦伶仃地活在世上……

眼看妻儿均已死在自己刀下,清醒过来的郑炳和决定畏罪自杀与家人“团聚”,遂取出一根电线接驳在铁架床上,并割开自己喉咙、将菜刀弃于脚边,随后就躺下床、通上电“自杀”身亡。

理论上来说,郑炳和的确有能力独自完成上述自杀步骤,此番推理也比较符合目前所看到的情况。谁知4月9日上午,法医对四人的尸体做进一步勘验后,又迅速否定了这一猜想。


惨遭灭门的一家四口

因为首先,郑炳和是四名死者中唯一没有挣扎、抵抗、搏斗伤之人,也就不存在他和李凤鸣打斗的情况。

第二,经鉴定几名死者的伤口共由5种不同凶器形成,可现场除了那两把沾血利刃外未发现别的沾血凶器,难道郑炳和将其余凶器都丢到单元间外了吗?所以法医又认为,凶手恐怕不止一人,否则没必要使用5种不同凶器。

第三,根据郑炳和喉部的伤口研判,凶器是掉在李凤鸣尸体旁的那把西瓜刀,而非郑炳和左脚边的菜刀。难道郑炳和割喉后,还特意将西瓜刀丢进厨房了吗?

第四,根据郑炳和喉部的出血情况判断,他应该是在被电死或电晕,导致心脏停止或减缓供血的情况下被割喉的。所以他怎么可能在被电死或电晕时割开自己喉咙呢?

得到法医以上新结论后,重案组迅速调整调查方向,并将目光锁定在了那张纸条上。因为经郑炳和胞弟反映,“郑国明”其实就是郑炳和的乳名。而前文说了,郑炳和十几年前就染上赌瘾,也多次向高利贷借钱,乍一看,那张纸条像是郑炳和欠钱不还,债主怒而灭门、泄愤后所留?

然而探员们仔细研究这张纸条后,又一致认为事情恐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



因为据了解,仅郑炳和至亲及几名早期的同事才知道“郑国明”这一乳名,近十年来也从未有人这么称呼过郑炳和,那高利贷债主是如何知道该乳名的?

第二,郑炳和年轻时确实好赌还经常借高利贷,但自调入机动部队总署后勤部以后,他就戒掉了赌博的陋习,也早已还清所有赌债,近期更是中了一笔数额可观的彩票,并无借高利贷的必要。

第三,高利贷债主通常不会逼死借贷人,更不会灭对方全家。毕竟他们无非是想赚钱,连妻儿都死了自己要如何讨债呢?借出去的钱不就全打水漂了吗?

第四,警方发动线人摸排这位“贵利王包”后,始终没有匹配出符合条件的可疑人员,相信该署名乃真凶虚构出来的“替罪羊”。

第五,既然排除了夫妻俩互相砍杀的可能性,那凶手一定是配有郑家单元间的钥匙。可高利贷债主要如何取得钥匙呢?难道郑炳和借钱时还能用钥匙抵押?想必只有那些与夫妻俩熟识之人,才有机会去偷配钥匙吧?

第六,那张纸条书写工整、规范,看得出写字之人有一定的毛笔字功底。而放高利贷的通常都是粗人,手下的“马仔”更是目不识丁,所以他们哪有能力用毛笔字写下这张纸条呢?

综上探员认为,“讨债杀人”的可能性并不大,凶手这么做不过是想要迷惑、误导警方,此人一定与夫妻俩非常熟悉,认识时间超过7年并配有案发单元间的钥匙,遂决定从两人身边的亲友展开重新调查。

另由于本案对警队的声誉影响极大,故高层决定将案件转交给O记(OSCB,OCTB前身,有组织及严重罪案调查科)D队负责。没想到O记刚接手调查的第二天,一段关于女死者李凤鸣不堪入目的“风流史”,就传入探员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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