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以婚恋为名的诈骗犯罪屡见不鲜
其中既有
直接通过转账、消费获取财物的情况
也有诱导投资、博彩的
“杀猪盘”型诈骗
近日,同心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冷某、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假结婚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最终身陷囹圄。
基本案情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0月,冷某以结婚骗取彩礼为目的,经他人介绍与安徽省蚌埠市的聋哑人韩某在同心县见面,冷某谎称其父亲在新疆放羊,婚事自己决定,于2023年10月16日与韩某领取结婚证,韩某给付冷某22万元彩礼及6.45万元的黄金首饰。2023年10月22日,冷某出嫁至韩某家,与韩某共同生活二十几天后,便以回家探亲为由返回同心县,并以二人不合适为由提出离婚。经双方协商,冷某先后退还韩某15万元。
2023年12月,冷某教唆曲某以结婚为由骗取彩礼,经他人介绍,冷某、曲某与陕西省镇安县茅坪回族镇的高某在同心县见面。冷某假扮曲某的嫂子,为曲某的婚事做主。高某给付曲某见面礼及彩礼合计21万元、6.6万元的黄金首饰。2023年12月18日,曲某与高某领取结婚证后在高某家中举行婚礼,期间,冷某以曲某得嫂子身份送亲。曲某与高某共同生活二十几天后,以照顾嫂子冷某为由回到同心县,并表示不愿回去继续与高某生活。经双方协商,曲某退还高某10万元。案发后,曲某近亲属退还高某6.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冷某、曲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二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当,不应区分主从犯。结合二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等情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冷某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曲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宣判后,二被告人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官说法
正常的婚恋交往是不以非法占有对方财物为目的的,即便在交往过程中有所欺骗,但其目的往往是博取好感、维持关系,最终达到结婚的目的。而“骗婚”一般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骗他人财物的行为。一些不法分子以结婚为幌子,利用婚姻的方式索要见面费、介绍费、结婚彩礼、黄金首饰等,骗取受害人钱款,然后以各种理由“退婚”,寻机逃离,最终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法官在此提醒,在婚恋过程中,要详细了解对方的个人信息、婚姻状况等具体信息,必要时需对相关信息进一步核实。若对方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要提高警惕、认真辨别,看清眼前是甜蜜的蛋糕还是隐藏的陷阱,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保护好自己的感情和财产安全。
转自:同心县人民法院
编辑:王瑜婧
审核:申亮
监制:孙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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