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调解“法官,其实我还有一份协议……”当李强(化名)支支吾吾说出自己另一个困难时,真是给法官出了一道难题:海淀法院没有管辖权!“这事儿我们管了!”考虑到李强作为残疾人的特殊情况,法院继续联手残联,终于帮李强追回了全部培训费。近日,李强拿到了长期索要不回的退费。

出生于农村家庭的李强,从小勤学苦读,然而一次意外使他成为肢体四级残疾人。在完成课业之余,李强在大三时与一家培训公司签订《培训服务协议》,约定由培训公司向李强提供为期1年的就业培训服务,李强支付培训费6万元,如李强未能被录取,培训公司承诺退还其5.4万元。

李强最终未能如愿入职。他依据《培训服务协议》,希望公司退款,谁知当初和他签订协议的工作人员早已离职,当地门店也关门大吉,白纸黑字成为一纸空文。

几经周折,李强与培训公司管理人员取得联系,要求对方退费,但左等右等始终没有得到明确答复。为拿回培训费,李强三次从老家前往培训公司总部维权,得到的消息却是培训公司资金链断裂,退费无果。

无奈之下,李强将培训公司告到法院。

海淀法院收到李强的起诉材料后,了解到李强肢体残疾、生活困难的特殊情况,快速开启特殊案件处置“绿色通道”,及时联系北京市残联等组织落实残疾人法律服务。市残联了解案件情况后积极响应,交由北京市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开展助残工作。

法院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总对总”机制,将案件委派至北京市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由公益律师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考虑到李强肢体残疾行动不便,为切实减轻当事人负担,最终决定以在线方式开展调解工作。为顺利开展线上调解,法官围绕在线调解平台使用、调解沟通技巧等问题,对公益律师调解员进行了专业指导。

调解中,李强提出培训公司一次性返还培训费,并支付违约金的要求。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确有困难,只能分期付款。

“这个小伙子多不容易啊,而且退还培训费是写在协议里的,公司可以亏钱,但如果把信誉亏掉了,还有什么价值?”调解员积极做着公司负责人的思想工作。

最终,培训公司同意一次性向李强退还培训费5.4万元,李强也让步放弃了违约金的主张,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法院及时跟进履行进展,培训公司于达成调解协议的第二个工作日向李强一次性支付了5.4万元培训费。

然而,事情并没有画上句号,李强还有另一个困难。原来,李强在培训公司一共报名了两次培训课程,两份《培训服务协议》的争议解决条款约定不同,一份约定由培训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另一份则约定由仲裁委仲裁。法院做的调解仅解决了李强其中一个合同的纠纷,在另一个涉及仲裁的合同中,培训公司还有1.5万元没有退给李强。

“按照仲裁收费标准,争议金额在25万元以下的,需要申请人预交1.7万元仲裁受理费,这对我来说是一笔巨大的支出。加之我肢体残疾,行动不便,又对仲裁程序一无所知……”李强说出了自己的无奈。

对于李强所提到的涉仲裁合同,根据法律规定,海淀法院对此纠纷没有管辖权,无法要求培训公司必须配合退费。但综合考虑李强的实际情况,出于对纠纷整体化解、实质化解、彻底解决的考量,海淀法院协同北京市残疾人维权服务中心决定再次约谈培训公司,努力说服培训公司一并将学费退给李强。

法院干警就仲裁案件的费用负担规则、仲裁条款效力的相关法律规定、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等向培训公司进行了释法说理,并结合李强的情况从残疾人权益保护角度开展调解工作。培训公司主动承认了退费存在问题,愿意积极配合一并解决。经双方协商,培训公司同意在达成协议后的第二个月一次性将涉及仲裁合同的培训费用返还给李强。

在法院、残联的帮助下,李强的退费难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编辑:潘文畅

审核:张雪飞、张競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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