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会按照一定的规律来创作,靠戒律形成创作规律,也就是经常约束自己,适应创造规律的需要,还要有一定的独创性。可以说,戒律成就好的作家。
初学写作者会大量阅读范文,会模仿其他作家来写作,在写作的过程中逐渐摸索经验,要学得像,还要有一定的个性表达,却往往容易出现很多问题。模仿得很像,就失去了个性,而突破了模仿对象的束缚,虽然显得有个性,但很容易剑走偏锋,弄成了四不像,或者说没有形成自己的风格。只有长期坚持写作的人才会形成自己的语言风格,当然这种风格要获得读者的认可,不然只是认为形成了语言风格,读者不认可,写作者也照样写不成作品。作家写作不能胡言乱语,不能信马由缰,不能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只能依照一定的戒律来写作,而这种戒律来源于写作实践。并不是读了关于写作理论的书就一定会写作,也不是中文系毕业的学生都能成为作家,而是依照一定的戒律来写作,才可以逐渐掌握写作规律,突破已有的认知局限,获得一定的创造能力。当然,初学写作者戒律太多,看了太多的创作理论,模仿了太多的作家,就会被束缚手脚,不敢搞写作创新,也不能恰当地表达自己的想法,最终弄成了邯郸学步。写作需要写作者依照一定的戒律,而不是完全没有节律,更不是被所有的戒律束缚手脚。
在写作理论方面,有很多理论是互相抵牾的,甚至一个作家认为应该如何写,另一个作家恰恰推翻了他的理论,正好和他相反。有的作家认为应该写正能量的,有的作家认为应该写负能量的,尤其要发现社会的阴暗面,暴露出来;有的作家认为应该在作品中加入一些哲学理念,而有的作家却认为应该保持自然主义,不能加入任何哲学理念,要原原本本地还原真实的人物和事件,要读者自己去领悟;有作家认为写作应该用华丽的词语,不然就味同嚼蜡,而有的作家却认为写作应该平平淡淡才是真,应该大巧若拙,用朴素的语言写出不平凡的事,写出不平凡的感情;有的作家认为写作就是为人生的艺术,而有的作家认为写作只是谋生的手段,和人生没有什么关系;有的作家认为写作就是为了谋生,算作谋生的手段,为了挣钱而不是什么艺术,而有的作家认为写作就是一种艺术,长期搞写作就是搞艺术创造。作家认为的创作理论不同,秉持的创作理念不同,对读者产生的影响也不同。自古“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即便作家吹嘘自己的文章是天下第一的,也没有几个读者真正相信。读者有一定的鉴别力,并不会完全被作家忽悠。
读者可以读大量的作品,进行横向对比,心中有一个标准,知道什么样的作家写得好,什么样的作家写得差。但读者这种标准是主观的,并非完全客观,很可能比较偏激,但读者并没有察觉。毕竟人和人认识的世界是不一样的,很多读者读同样一本书,获得的感触是不一样的。读者认为某一本书比较好,可能带了认知偏见,也就是说那本书只适合于某个读者或某一类读者,却并不适合所有的读者。作者创作的时候心中装了读者,知道写的文章要给谁看,而不是乱写一气。作者心中有戒律,知道应该按照什么样的规律来写,也知道如何恰当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在这种表达过程中,作者的创作手法正好契合了读者的接受心态,就产生了奇妙的反应。通过文字达到了心灵相通的地步,而这个时候,读者会认同作者的思想,进而喜欢作品,喜欢作者。而作者并非漫无边际地写作,心中有一定的戒律,知道什么该写,什么不该写。倘若作者成了御用文人,就没有什么好的发展势头了,或者说写不出什么好的作品,因为他们产生了很大的认知偏差,认为该写的往往是不该写的,认为不该写的往往是该写的,也就不再秉持社会的良心。
读者需要看到的是作者的真情,而不是矫情,也不是看到说谎话的套路。但很多作者并不认同读者的看法,总是云里雾里,云山雾罩,说车轱辘话,说假大空的话,用了很多漂亮的修辞和美丽的词语,却没有完全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意见。最终弄得文章仿佛很绚烂,却华而不实,成了银样蜡枪头。倘若作者只是为了混饭吃,这样写无可厚非;倘若作者为了搞创作艺术,就要严格要求自己,追求更好的创作目标,用更好的语言来写,要说真情,要写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感受,而不能胡乱应付,更不能误导读者。黄遵宪说:“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非常自由,其实他已经有了一定的创作基础,而不是胡乱来写,更不是只写直抒胸臆的话,而没有委婉的修辞。黄庭坚的“夺胎换骨”和“点铁成金”的创作方法适合于初入写作门径者,汪曾祺说的“随便”也是有了坚实的创作基础之后才会达到的境界,似乎随心所欲,却成了“刻意经营的随便”,而不是真的很随便。
心中有戒律的作家会慢慢形成自己的风格,按照这种风格发展下去,会写出好的作品,但作家是搞创作艺术的,需要搞内容和语言方面的创新,而不能只是躺在原有的作品上吃老本。作家需要遵守一定的戒律,当创作成熟之后,各种艺术手法烂熟于心,信手拈来,就没必要刻意遵守戒律了。就像孔子说的,“七十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当作家创作成熟的时候,就可以达到黄遵宪说的“我手写我口”的境地,也可以达到汪曾祺说的“随便”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