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元八年十二月,有官员提议“小娘根底,阿嫂根底,休收者,行了文字来也” ,似乎是要求把禁止收继形成书面法令,不知触碰了忽必烈的哪条筋,来了个反其道行之,批示“小娘根底、阿嫂根底收者。”[1]
然后元廷奴才们,紧跟忽必烈的意志,不管死活,就按这条批示强制汉人推行收继婚。
至元十年的一个案子里,付望伯已经有老婆了,还要收继其嫂牛望儿。牛望儿拒绝,被付望伯强奸。牛望儿去告状,表示情愿回娘家守寡,也不想被收继。
蒙元官员认为既然强奸了,那就等于已婚,就应该收继:“其付望伯已将本妇强要奸污,况兼付望伯系牛望儿亡夫亲弟,钦依已降圣旨事意,合准已婚,令小叔将牛望儿收继为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