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处于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我们要强化系统思维,以“堡垒型”“服务型”“高效型”“治理型”“强基型”“窗口型”的“六型”体系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基层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堡垒型”人民法庭。要始终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以党建为核心,不断提高自身的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枫桥经验”之所以历久弥新,充满生机活力,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社会治理的全过程、落实到基层治理的第一线。我们要严格落实“支部建在庭上”的基本要求,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推进人民法庭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党建引领贯穿人民法庭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牢固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党支部管思想、管干部、管业务、管落实的实质化职能。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善人民法庭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制度,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坚持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人民法庭。要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司法服务。我们要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把司法为民作为人民法庭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和谐。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妥善处理家事邻里等纠纷,依法制定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引领社会风气向上向善。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变化,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公平正义护企,以暖心服务安商。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服务乡村产业振兴,助力农民共同富裕,促进乡村宜居宜业,保障惠农富农政策在司法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坚持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打造“高效型”人民法庭。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高效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我们要牢固树立以“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为主要内容的司法理念,强化调解意识,处理好调判关系,促进定分止争。要优化诉讼流程管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积极构建最低成本、最少用时、最高效率的最优诉讼流程,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要传承发展“马锡五审判方式”等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深入群众,以巡回审理、就地审判、公开宣判、送法下乡等形式,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要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人民群众听得懂、看得见、易接受的方式提供通俗易懂的高质量司法服务。

坚持法治保障,建设“治理型”人民法庭。要主动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格局。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最基层单位,处于司法为民最前沿、化解矛盾第一线,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是“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的独特优势,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与基层党组织、民众的即时交互,依托各方资源,汇聚各方力量,推动法治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对人民调解员、基层自治组织成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升基层社会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精神和依法自治的能力。着力构建纠纷研判预防机制,通过司法大数据对辖区纠纷类型、特点、趋势进行研判和预警,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防范化解意见建议,提升基层治理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坚持数智赋能,建设“强基型”人民法庭。要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作为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时代的产物,数字法院建设是司法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我们要主动拥抱新科技,更好地发挥司法的功能和作用,让人民群众享受数字化改革成果。要积极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在人民法庭工作中的实践和应用,为群众诉讼成本、法院办案成本做减法,为司法公信和群众获得感做加法,开启人民法庭信息化建设新路径。要加强共享法庭建设,不断拓展共享法庭应用场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司法服务,努力让共享法庭成为架构在数字空间、虚拟在群众身边的人民法庭。要建立数字法院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具备信息技术和法律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提高法庭干警的信息化素养和应用能力。

坚持品牌塑造,建设“窗口型”人民法庭。要把人民法庭打造成展示良好人民法院形象、政法机关形象、党的形象的重要窗口。我们要创建法庭品牌,努力做到“一院一品牌、一庭室一特色”,培育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特色法庭集群。培树法庭先进人物,深入挖掘先进事迹,总结提炼工作成绩,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展现人民法庭干警的良好精神风貌。涵养法庭文化,将法庭文化建设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深化“党建+业务”融合互促,打造特色党建联盟,丰富法庭文化内涵,拓展法治文化辐射面、影响力。讲好法庭故事,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接地气、冒热气、聚人气的真故事,向人民群众展示全面、真实、立体的新时代人民法庭新“枫”景,以“小案”讲好“大道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司法需求。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吴明军(作者单位: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见习编辑:闫钰 | 联系电话:(010)67550734 | 电子信箱:pinglun@rmfyb.cn

新媒体编辑:李斯坦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