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看家护院,这在农村再常见不过,但倘若饲养不当,也会捅出“大篓子”。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法院蔡店法庭审理了一起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因一起“狗咬羊”事件诉至法院,闹得不可开交。
案情简介
老李是村里的一名养殖户,一天回到家中发现家中圈养的几十只羊正被一只大狗追赶撕咬,老李赶忙将狗赶走,但是清点后还是发现有35只羊被咬死。这些承载着老李一家生计的“宝贝”,是他起早贪黑喂大的“家底”。老李认得“罪魁祸首”也是邻村同为养殖户老王家的狗。报警后,因赔偿数额分歧较大,双方矛盾愈演愈烈,于是老李将老王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羊群死伤的经济损失。
案件审理
“法官,您可要评评理,我家羊好不容易养这么大,都让他的狗给咬死了,我就靠这些羊了啊!”“法官,事情一开始我就没说不赔,只是我的经济能力有限,实在没办法赔偿那么多呀”
一边是羊群死伤导致家庭收入减少的原告,一边是家境窘迫的被告。法官分析认为,两人原来相识且是同行,该案事实清楚,双方矛盾不深,如果简单一判了之,很大可能由于实际赔偿履行不到位而导致矛盾升级,这无益于解决双方实际问题和维系同乡情谊。于是,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从磋商赔偿方案入手开展调解。
关于赔偿,被告首先提出“以羊换羊”的方案,但原告表示两家养的羊年龄、大小、饲养成本都不一样不能简单的一换了之;随后法官又提出按照市场价,被告按原告死亡羊的斤称照价赔偿,但双方对“市场价”各执一词,无法统一。为此,承办法官拨通了多个养殖户的电话,了解当地收羊行情,并根据原告损失的羊只确计算了大概的价格。在双方对此价格犹豫不决时,法官从养殖收益、实际家境及履行能力、双方乡土情谊等方面对双方开展背对背调解 :一方面请被告作为同行将心比心,体谅原告着急和焦虑的心情;另一方面也向原告肯定被告的态度,被告从一开始就未逃避责任,积极处理此事,希望原告也能体谅被告的不易。
随后双方的态度也慢慢有了转变,于是在经过几轮耐心的“面对面+背对背”调解后,双方对赔偿金额进行了调整,最终达成一致:老王同意一次性赔偿老李损失21500元。随着一沓钱从老王手里交到老李手中,俩人紧蹙的眉头终于舒展,一起横亘在邻村老友间的矛盾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看似聊的是家长里短,实际上连着民生和民心,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唯有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才能抚平情绪,维系情谊,让万家灯火更加璀璨。(孙世航)
【编辑 滢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