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1人公司”或“一人公司”的正确说法应该是“一个人的工作室”,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从法律层面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就是说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而网上平常所讲的“1人公司”,简单说是一个人在家或在什么地方创业,老板身兼数职,什么活儿都自己干,真正是单兵作战。

自媒体实际上就是这种“1人公司”,业务基本都是来自互联网、线上,大多是提供内容、咨询、课程、“才艺表演”等虚拟产品。另外还有网上卖货等,要么是卖自家的产品,要么是做中间商赚差价。

这种方式注定是不怎么成气候:你在一个月赚几千块的时候无所谓,只要是收入翻一两倍,那个人所得税也会驱使你去注册公司或工作室。



“1人公司”:是时代红利,还是职场人最后的退路?(其实很难)

很多从职场退下来的人,不管是被淘汰还是婚育、不开心等缘故,他们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而且也不想继续打工,于是就纷纷杀入了社交媒体领域。

从整体看,这些人的成功率不高,发展上限也很低。看起来很美,并不是真的很美。

这也是拜时代红利所赐,如果是在没有互联网的时代,这样的工作也不可能有。靠一台电脑或手机就能找客户赚钱,背后是科技、支付、物流等综合条件的具备。

在一开始,恐怕也没有几个人想真的开什么“1人公司”,这不过是无路可走之后的自我安慰和美化罢了。

用老一辈的话说,“都是混穷的,谁也别装什么什么大肚包子。”如果有一份月薪上万的体面工作,如果还有更好的选择,大概没有多少人愿意走这条路。

要知道,这条路虽然门槛低,但真的很难。



账号是公司,内容是产品。

所有的自媒体或“1人公司”都是依托互联网平台,这种大平台国内外就那么几个,所有的创作者都等于是为平台“打工”。

这就像是你在菜市场租了个摊位,不仅要缴摊位费和管理费等,还要被市场抽成。

平台模式是迄今为止最好的商业模式之一,它的本质就是聚合人和生意,一旦前期成本投入且形成飞轮后,自然就会有一批批的人进来为平台做贡献,然后它可以通过优胜劣汰的机制吐故纳新,新陈代谢,不管风云变幻,平台都是赢家。

如果你是平台你也会采取金字塔结构和机制,少数人在最上面当标杆,然后是一大批“贡献大于成本”的创作者吸引消费者,最下面是大量“用爱发电”的从业者(包括新人、副业等)。

表面看这种机制是公平的,谁有本事谁红,谁红谁就赚大钱。但除了少部分天赋异禀的人之外,那些红起来的人大多是依托平台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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