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电子支付的发展,具有金融属性的礼品卡成为一些不法分子非法牟利的工具。近日,武汉市经开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经营案,被告人韩某、胡某等七人因长期倒卖具有金融属性的国际通用礼品卡,被依法判处刑罚。该案的判决明确了此类行为的法律边界,对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具有警示意义。
2021年10月至2024年1月,被告人韩某成立某工作室(未办理工商登记),组织被告人胡某等六人作为业务员,通过境外网络通讯工具,以成本价格向境外卖家低价收购网络礼品卡,再向下游卡商以人民币形式出售网络礼品卡,从中赚取人民币与境外货币的汇率差价,实际是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以外非法买卖外汇从中获利。
经开法院审理查明,韩某经营的工作室通过经营各类礼品卡营业额共计人民币4200余万元,其中涉金融属性的礼品卡营业额达人民币1100余万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6万余元,属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依法应当认定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最终,综合考虑犯罪事实、社会危害性、被告人认罪态度及退赃情况,经开法院判决被告人韩某等七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退出违法所得。
本案主审法官表示,本案系以倒卖金融属性礼品卡为媒介,非法从事资金汇兑赚取外汇汇差而获利的新型非法经营类案件。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将非法外汇交易披上礼品卡倒卖的外衣,以规避外汇管制,冲击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对此类非法经营活动应予以严厉打击,有效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黄犇、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