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5)冀1003执恢81号

本院在执行杜芳与李中杰、于梦溪、周旭恩、崔举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李中杰、于梦溪、周旭恩、崔举英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杜芳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本院对被执行人进行悬赏执行,并承诺相关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赏金。赏金计算标准为通过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对该案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李中杰,男,汉族,1986年1月14日出生,住廊坊市广阳区裕华路149号华夏新城B区8栋3单元201室,身份证号码:130922198601140037。

被执行人周旭恩,男,汉族,1970年4月13日出生,住北京市丰台区恒松园5栋2003号,身份证号码:132801197004134413

被执行人崔举英,女,汉族,1973年2月22日出生,住北京市海淀区太阳园16号楼2702号,身份证号码:650102197302225223。




二、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李中杰、周旭恩、崔举英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

三、执行标的、悬赏金计算方式:

执行标的:23000000元及利息(已部分履行)

悬赏金计算方式:根据提供线索人提供的线索发现有价值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计算。

四、不能获得悬赏奖励的情形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2、提供的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已经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经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

3、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4、举报人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5、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财产信息举报的。

6、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7、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员工的。

8、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的。

9、对同一财产在后举报的,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10、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悬赏奖励的情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五、悬赏期限:

2025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法官

电话:18533698823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10号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5)冀1003执1232号

本院在执行赵民与北京望京润泽商贸有限公司、崔昌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北京望京润泽商贸有限公司、崔昌洙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赵民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本院对被执行人进行悬赏执行,并承诺相关人员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向其支付赏金。赏金计算标准为通过该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对该案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崔昌洙,男,汉族,1969年7月17日出生,住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靖和街康平委五组,身份证号码:222425196412190031。

被执行人北京望京润泽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湖光中街甲6号地下一层01-2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30PF896。


二、悬赏条件: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北京望京润泽商贸有限公司、崔昌洙财产线索,使该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

三、执行标的、悬赏金计算方式:

执行标的:400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计算方式:根据提供线索人提供的线索发现有价值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计算。

四、不能获得悬赏奖励的情形

1、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或者财产线索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

2、提供的财产线索属于申请执行人已经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经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

3、举报人使用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4、举报人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包括正式干警以及其他非正式编制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5、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财产信息举报的。

6、法院工作人员或有举证责任的人员与他人串通,以举报手段骗取悬赏奖励的。

7、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员工的。

8、举报人举报的财产无法变现的。

9、对同一财产在后举报的,举报的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为准。

10、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悬赏奖励的情形。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的相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严格保密。

五、悬赏期限:

2025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法官

电话:18533698823

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10号


来源:广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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