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谢杰

4月24日,备受关注的“雷公”夫妇起诉人贩子王浩文、胡某雄的人格纠纷案在四川南充开庭。“雷公”夫妇请求法院判令王浩文、胡某雄分别赔偿寻亲交通费1元、误工费1元、精神损害费1元等共计6元,公开赔礼道歉。

“雷公”和其代理律师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庭审未当庭宣判。庭审现场,王浩文当庭读了手写的“道歉书”,从一个拐卖儿童罪犯的角度向“雷公”夫妇以及全国被拐孩子家庭道歉。“但他仍不承认拐卖了我儿川川。”

王浩文承认的被拐孩子的家长桂宏正则表示“不接受没有诚意的道歉,等待王浩文尽快被执行死刑。”2025年1月,人贩子王浩文拐卖儿童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作出的死刑判决。


被拐孩子家长“雷公”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谢杰 摄影

“雷公”起诉人贩子索赔6元并要求公开道歉

在寻亲“圈子”,王浩文这个名字并不陌生,他是“该死的人贩子”。是寻亲家长雷武泽“一辈子最痛恨的人”。

因其左边立起来的眉毛,雷武泽在寻子圈被称为“雷公”。2001年,“雷公”夫妇带着3岁儿子川川(化名)租住在湖南岳阳老火车站附近的某货物中转站。当年10月9日,川川被邻居苏某某带出去玩后失踪。从此,“雷公”一家开始漫长寻子路,直到2023年找到儿子川川。

随着川川被找到,人贩子王浩文再次进入公共视野。在案证据显示,王浩文从2001年10月开始从事拐骗、贩卖儿童犯罪活动,2006年曾因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拐卖儿童至2014年6月,在多地流窜作案14起,连续作案时间长达十余年,前罪和漏罪共计拐卖儿童14人。

2023年,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浩文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与前罪拐卖儿童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王某琼(王浩文的前女友)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胡某雄(王浩文的妻子)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追缴王浩文犯罪所得十九万九千元,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王浩文等人提起上诉。2025年1月21日下午,本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作出的死刑判决。


“雷公”雷武泽接受媒体记者采访。谢杰 摄影

“王浩文已没有更多钱可以赔偿,向其索要巨额赔款意义不大。”“雷公”告诉记者,他于2024年12月向自己的户籍地所在法院——长沙市芙蓉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向王浩文、胡某雄索赔寻亲交通费、误工费、精神伤害费各1元,共6元钱;并要求二人公开赔礼道歉。

4月24日,索赔案在四川南充由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雷公”和代理律师参与了此次庭审。

“庭审现场,他依然不承认拐卖了我儿川川,不承认拐卖,何谈道歉!”庭审结束后,“雷公”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这是他第五次和王浩文“交锋”。“他已经68岁了,虽在服刑但看起来白白胖胖,精神很好。根本看不出如此罪大恶极!”

人贩子庭审现场念道歉信但不承认拐卖“雷公”儿子

“他认可原告‘雷公’的所有诉求,但不认可拐卖川川的事实。”“雷公”的代理律师、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明介绍,王浩文在庭上对原告“雷公”夫妇的所有诉求都认可,愿意赔钱和赔礼道歉,但不认可拐卖川川。

刘明介绍,法庭上,王浩文拿出了庭前写好的道歉书,向“雷公”夫妇道歉,从一个拐卖儿童罪犯的角度向“雷公”夫妇以及全国被拐孩子家庭道歉。

“这封道歉小作文上,王浩文写了‘我是一个罪犯,下辈子愿意做牛做马来赎罪,向你们郑重赔礼道歉’等。”刘明说,现场“雷公”作为原告当事人表示既然不承认拐卖川川,没有认错何来道歉。“于是现场没有接受王浩文道歉。”


被拐孩子家长桂宏正在路边等待结果。谢杰 摄影

被拐孩子家长桂宏正,当天也从广安来到南充。桂宏正的儿子小豪2009年被王浩文拐卖,2019年找回儿子。6年来,他一直面临如何让儿子融入原生家庭的难题。“现在他还是和养父母生活在一起,我们偶尔通过电话和微信交流。”

“不接受,毫无意义。”当听“雷公”说王浩文向全国被拐孩子家长道歉后,他表示这个迟来的道歉对很多被拐孩子家庭的伤害来说不值一提。

桂宏正说,“雷公”此前曾问他是否也要向法院起诉王浩文索赔,自己思虑后决定放弃索赔,只想对方尽快被执行死刑。

编辑 唐维灿
责编 王 萌审核 梁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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